• 严格执行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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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2 16:04:36
  • 你好,政策: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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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3 12:15:55
  • 房价要降了,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能拥有2套房产,还有限贷,全国银行联网,征信系统可以查询的到你的贷款买房记录,目前有些地方可能考虑实行二套房贷款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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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6 12:08:3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之所以经常见到“98年二轮延包”之类的字样是因为:农村土地的二轮延包是针对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而言的,《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和开发性的项目,如果树、林木、荒山、荒地等,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根据这一政策精神,全国各地农村陆续将土地承包期确定为15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轮土地承包”。 199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指出“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此后,全国各地便陆续开展了延长土地承包工作,1998年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全国迅速开展了延包工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98年二轮延包,也有了后来的也就是现在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可以看出,土地承包期还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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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6 11:58:42
  • 1、大大的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现在有为数众多的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既然不要买房就可以享受到教育了,何必拼死攒钱买学区房呢?减轻买房的压力,是挺好的。 未来一种可探索的模式:选择在自己相对负担压力不会太大的区域买房,孩子有教育需求可以临时在学区内租房。 2、教育资源的合理化。未来不再是只有买房者的子女可以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租房者的子女同样可以获取优质教育资源,可预见的是此政策也是在为教育资源合理化工作推进助力。减轻家长的经济压力的同时,孩子们能得到更公平的教育。 3、人才吸引力大大提升,毕竟在一线城市,多少人怀揣梦想的北漂、上漂、广漂、深漂因为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资源而逃离北上广深呢? 所以,租房确权,那么对于人才的吸纳将是颠覆性的影响。 4、居住环境大大提升,本次《方案》提出下列租房房屋要求,大大提升租房者的居住环境质量: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哥们以后再怎么蜗居,也不用住到地下室了! 改建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租住广州CBD的年轻人们,再也不用担心那贵得不要不要的水电费了,空调快开开,睡个舒服的觉! 租赁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卧室”“起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按床位出租。以后你的房间你做主,旁边再也没有熟悉的陌生人同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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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9 16:50:15
  •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快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三、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四、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严格住房用地管理 五、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引导 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等等一系列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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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6 12:03:18
  • 惠州买房的限制条件是: 1在惠州半年银行流水。 2在惠州一年纳税证明或所交社保流水证明。 3有惠州收入证明(月供的两至三倍最好)。 4买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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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5 19:00:13
  • 北京购房限购政策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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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4 12:20:49
  •   一、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二、在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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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4 12:23:40
  • 宁波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对在限购区域内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限购区域内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 同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除了首付比例与商业性贷款购房调整一样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户调整为80万元/户,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60万元/户。 宁波市政府文件指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和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可按照“因情施策、分类调控”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研究有关调控措施,并报宁波市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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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1 19:32:10
  • 广州宣布租购同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1、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市教育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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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9 16:50:12
  • 2017天津的限购政策: 1.已有房的单身人士不能再购房 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 2.非津籍需2年以上保险或个税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3.坚决打击操纵市场价格,查处首付贷 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及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首付贷”及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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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4 17:00:36
  •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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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4 14:42:50
  • 一、成都住房限购的区域在哪些地方 成都限购区域:(成都主城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 二、限购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住房的注意事项。 一是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是购房人要将《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作为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办理商品住房合同网上备案和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 三是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承担住房买卖合同不能网上备案、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合同解除后的经济损失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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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1 12:12:15
  •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执行以下购房管理措施:对在本市市区(市辖五区,下同)已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环长株潭户籍家庭),限购1套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并能够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在主城区限购1套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已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拥有1套(含)以上住房的外地家庭、不能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二、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市购房的,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限购期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已有住房以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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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4 15:58:30
  • 1.限购区域买房满3年才能转让,截止3月24日的限购令发布后。成都限购区域包含:金牛、锦江、青羊、武侯、高新南、成华、天府新区、双流、温江、郫都、龙泉驿、新都、高新西13个区域! 2.贷款买房难度加大!住房贷款审查更严格! 各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3.银行不为炒房者提供贷款支持 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督促支行网点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自律机制确定的自律要求,不得为投机炒房行为提供贷款支持,不得违规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发放住房贷款,不得违反住房贷款条件、贷款比例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划付商品住房预售款,对支行网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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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2 15:20:05
  • 广州新国八条; 一、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差别化的住房供应和消费政策,综合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调控措施,切实将我市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综合研究确定我市今年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和利用空置直管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专用资金的监管。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提取比例从目前的10%提高至13%,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土地出让收入溢价部分阶梯累进提取机制。 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激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部分斯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旧”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建设保障性住房,优先安置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 三、严格落实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加强税收征管。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严格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10年第1号)的要求,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财政、国土房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和网络交易平台,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认真配合、协助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市国土房管部门要抓紧完善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积极配合金融机构落实“认房又认贷”的住房贷款资格审核制度。财政、建设、规划和国土房管等部门要配合金融监管机构,检查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五、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要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讣划管理,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要确保2011年我市商品住宅用地实际供应总量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节奏。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 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合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积极推进经营性用地预申请制度,对可能出现高地价的商品住宅用地,可以及时调整土地公开出让方式,采取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或综合招标等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受让人。 六、严格执行国家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l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厝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 2010] 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l套住房。 七、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健全市规划、国土房管和建设跨部门的用地批后监督机制。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闲置土地,采取征收土地增值地价等经济手段增大土地的保有成本;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关联企业通过土地市场新购置土地。 加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和销售监管,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预(销)售方案申报制度。2011年1月起,在全市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制度,中介机构、存量房交易双方均需通过统一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坚决查处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发布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加强对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市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快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披露市场供需情况及风险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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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2 14:52:10
  • 在廊坊市限购区域,非本地户籍居民只能限购一套住房,首付从最少30%提高至50%。与此前对本地户籍居民不做限购相比,此次廊坊本地户籍居民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购买二套房,首付最少50%,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60%;购买三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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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2 16:37:16
  • 因为,众所周知,在大城市,尤其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买房越来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房价贵的重要原因是附着在其上的优质资源,比如优质的学校,医疗等资源。这些资源往往具有独占性(即按片划分的择校体系),也就是说,只有买房子的人,拥有产权的人才能够享受。稀缺就会导致溢价,因此最贵的房子往往是所谓的学区房、医疗房。 但是租购同权的宣布意味着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2、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酗伴,可以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所以租房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那么一定程度上,这一举措对于降房价有积极的正面意义,对于租赁体系的建立一样有关不可估量的影响,希望广州政府及后续跟进的城市,要在上述存在优质资源的地区,控制房租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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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9 17:48:58
  • 你好,据了解太仓限购政策2017如下: 一、户籍限购政策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二、首付比例限购政策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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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4 12: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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