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该是有违约金的,你需要看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1:54:00
  • 通过租赁合同控制风险
    已有 2 个回答
    2013-10-05 16:15:00
  • 如果只有合同,没有其他任何手续证明,是不能的!!!!!!!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1:30:00
  • 有很多分的哦,具体是积分我也不是很清楚了····
    已有 2 个回答
    2013-10-11 10:46:00
  • 网签合同:指由于无法面对面或者为了更加方便而在网络上直接鉴定合同的行为。
    已有 2 个回答
    2013-10-11 10:34:00
  • 其实经济适用房本来就是一项福利了,补贴可能是没有的,这个看每个地区规章是那样的···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0:11:00
  • 那你要有之前的付款凭证才好啊,带着房主身份证去,只要开发商是个有良知的大公司,一般他那都有存档的,不会故意去为难你的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3:09:00
  • 一般是不存在有问题的,这个你可以放心···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0 11:45:00
  • 就光装修一个洗手间吗?还是全部都要改造?你可以百度一下,上面都写的很详细的,你也可以找装修公司帮你看看。
    已有 2 个回答
    2013-10-04 09:11:39
  •  小产权房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例外的情况是:“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已有 2 个回答
    2013-10-02 16:24:00
  • 1,身份证 2,1.5X1.5的私章一枚 3,钞票 4,如果按揭,需要带夫妻一名 5,如果按揭,需提供收入证明 6,如果按揭,还需提供户口本 7,如果按揭,还需提供银行流水 8,其它售楼部所要求的资料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0:55:00
  • 建议你在网上直接搜索范本之类的下载,很方便。。。。。。。。。。。。。。
    已有 2 个回答
    2013-10-02 15:09:00
  • 先去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让他给你这一套解压,然后办理相关手续,这样进行是可以的。抵押的房屋出售开发商是可以一套套解压销售的 具体能否告下来,就要看你们签定的合同有没有规定了,如果规定开发商不允许将已售房屋抵押,那么你就能成功告下来,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只能是这样了,合同中会有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能保证这天把房子交给你,并且在约定的日期内给你办理完房产证,那么,他就没有失约,你也就很难告下他来。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3:55:00
  • 首先必须和房主见面,三方到场,核实对方的身份证件,约时间去验一下房本的有效性。 其次,仔细审核合同条款,明确预付款的时间和金额,贷款的方式,以及过户时间,最重要的是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然后,问一下购房的基本流程以便监督中介的服务,还有付给谁的款项必须有收据或者相关收条之类的,自己保存好。 最后,贷款的时候紧催着过户专员办理贷款手续,估计会快一点,要不得等好久呢,因为好多银行贷款都收紧了哦
    已有 2 个回答
    2013-10-11 13:33:00
  • 购房协议一般是中介打出来的双方签字的,等面签的时候就变成正式的购房合同了,这个具有法律效率,等过户的时候也有用,一定要保存好购房合同
    已有 2 个回答
    2013-10-11 13:31:00
  • 一、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这一点作为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非常关键,值得每个人加以重视。 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二、准确了解售房人 一般来说,大家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来解决该困扰。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 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同所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需要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三、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了解 这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四、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就解除抵押确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应考虑放弃购买或就此与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交涉(非专业人士难以把握)。很多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忽视了这些应当注意的事项。 五、购买的房屋是公房或经济适用房,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 预购公房是否需补足有关费用、公房原单位对房屋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已购公房参加房改房时同住成年人的意见等。军队等单位的房屋,由于其特殊性,应特别注意单位是否同意出售,以及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有疑问则不宜购买。 六、估算税费负担 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 根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还可能发生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此外,买卖房屋的性质、面积大小、用途、办理产权登记时间长短等因素还可能使得契税的税率发生变化。 买卖双方可以根据拟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向法律专业人士或有关部门具体了解税费的项目、税率。 家是温馨的乐土,是心灵的避风港,是孕育生命希望的摇篮。买一套称心的二手房是很多人的愿望。买卖合同应当注意什么,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相信精明如您,一定不会大意,必要时可以参考专业人士的意见。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2:00:00
  • 1、附属工程未完工,如绿化、道路、公共设施等尚未完工。2、与物业交接不顺畅,可能有些小问题,小毛病,物业拒绝与开发商交接。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2:30:00
  • 关于不可抗力: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由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对不可抗力事件一一列明,发展商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性解释,例如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它发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以规避由于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对此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展商应该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同时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发展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发展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关于分摊建筑面积: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装修标准:对于欲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装修的欲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发展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发展商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构成其义务。但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权证颁发的延迟往往是由于发展商手续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义务。因此需要让发展商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购房者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者还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贷款办不来怎么办?由于在商品房购房购销过程中,普遍采用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支付购房款项。而上述贷款是否会得到批准主要依赖发展商提供的担保情况、购房者本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关于保修责任。有关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国家及北京市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在北京市新增楼盘中,部分采用了通过燃气系统独立供暖的方式,而不再通过市政热力管线集中供暖。由于提供该种燃气系统的大多为德国、意大利等国外厂商,地域分散、国内售后服务网点较少,加之该种系统设计寿命较长(一般为十年左右),更增加了购房者在使用上述供暖系统中保修和维修的困难。因此,最好在补充协议中将开发商的责任和厂商的保修、维修、更换的责任连带起来,要求开发商在购房者联系不到厂商的情况下保证正常供暖,并负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关于开发商在促销过程中的承诺。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开发商或个别销售人员都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学校、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上述因素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实际是构成房屋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兑现,必定会使购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对于开发商作出的种种承诺,一定要不厌其烦,一一在补充协议中予以落实,并明确开发商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已有 2 个回答
    2013-10-11 13:00:00
  • 一般农民是可以获得的,再就是特定人群···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0:29:00
  • 主要你还是看看合同上是怎么写的····
    已有 1 个回答
    2013-10-11 10:39:00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