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首付购房是指由开发商垫付三成首付的行为。所谓零首付购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这种零首付买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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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认筹,就是房子没开盘,你去缴纳开发商给定的一个数额的钱,那么相当于你下的定金,给你张卡,上面有编号,你可以在房子开盘了优先选择挑选住房,而且,因为你是事先交的定钱,你那个钱根据规定可以5千当1万使用(具体的要看开发商认筹的公告)。这样一来,你如果买房子是不是就省了5千?从开发商来说,你是在开盘之前就给他钱了,他回笼的又是现金。以利于他周转。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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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认筹是开发商在项目正式发售前通过一些优惠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诚意金”,依照付款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号,在解筹时消费者可凭号顺序的先后挑选,购房者享受认筹时约定的优惠价格与折扣。买房认筹就是说提前预定楼层房号。避免 后期开盘签合同的时候有房源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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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零首付购房是指由开发商垫付三成首付的行为。所谓零首付购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这种零首付买购。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两种方法都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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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房产认筹就是购房者提前交意向金,开盘后优先享受购房权利。现行政策不允许认筹,涉及法律风险较大,属于非法集资。   所谓的认筹并不是比较规范的房地产销售行为,即交一定金额的定金,定金的形式很多种、如认筹金、诚意金、物业维修基金等等,主要是为了规避国家不允许楼盘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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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当购房人首付不足时,由中介公司或抵押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购房人补足首付款以帮助其顺利购房的业务。 有的人因为是需要钱买房、有的人是抵押之后需要资金,总之因为时间节点的不同,我们这里便于理解,不用去管现在市场上各类产品都叫什么名字,都可以称之为“垫资”,总之根据你用途不用、时间不同,对应的利息也会不同。 关于费率,根据国家法规,在民间放贷是有一个“四倍"的基准线的,超过这条线,我们就可以称之为是高利贷,所以这回就应该明白,为什么很多公司在计算利息的时候,名字是”服务费“而不是”利息“了吧。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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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首付的时候签的就是正式合同,只要那个时候名字是你的就没有问题,付首付的时候先看开发商那里是否同意转房才行,否则签了正式合同后再来更名,相当麻烦并且还不一定能够更名,因为现在都是网签,相当于在房管局已经备案了。定金转这个问题,最好和你同事说好,相当与是他找你借钱,写欠条,等到,签正式合同时,签的是你的名字后欠条再作废。否则有一定的风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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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性需求(Rigid Demand)是有条件的,当刚性需求被上涨过快的房价破坏后,这个刚性需求就成了弹性需求 。 对于住房的刚性需求,其实就是大众为了财产保值增值的一种投资手段,对于没有更好投资渠道的中国来说这是大多数民众的唯一选择。 需求是指消费者在一定价格条件下对商品的需要量。 对于开发商而言,“刚性需求”可以用在不同场合。开发商们推崇刚性需求,一方面是要为其房价上涨制造理由,另一方面就是要借助强大的话语权用来忽悠普通购房者。其实,开发商们所说的刚性需求,也就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供求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商品供不应求时,商品价格就会出现上涨。刚性需求就是涨不涨都需要购买。 刚性需求曲线在理论上是一条直线,即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比如食盐,它不仅是必需品,并且不存在可替代性。从这个角度看,购房并不能算是刚性需求,住房才是刚性需求,而住房可能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比如租赁。 开发商往往强调住房的刚性需求,而在房价上做文章,是误导消费者的手段之一。 人们购房的意愿是随房价的高低而不断变化的。当房价过高,消费者无力承担时,只有小部分人可以承受,那购房的人自然就少,相反,当房价处于低位,有住房需求和投资需求的人都愿意购房。所以商品房需求是弹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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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和贷款的意思就是你在开发商那里买了房子首付给3成剩余7成在银行办理贷款银行放款给开发商,然后你就每月还款给银行,这个过程就是前者贷款,后者按揭。 购房贷款,全名叫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就是用你购买的这套房产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的贷款种类。“按揭”一词据说是从香港传来的,就是上面所说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贷款需要申请人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并且收入水平足以支付每月偿还贷款、统一用所购买房屋作为抵押物、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总款30%的首付款的能力、符合银行规定的申请贷款的各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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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知道的,北京的购房指标如下: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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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家庭为单位,你和你父母共有的可算作他们的套数,你名下一套,也就是现在你们家庭名下一套,那么再购买是二套房,可以买,以二套房标准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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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年限,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1] 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3] 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七大圈套 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商品房,是很多人的愿望。但如果没有购房经验,不了解购房中存在的风险,很容易落入一些开发商设计的圈套。为了防范消费陷阱,减少消费纠纷,专家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开发商常用的“七大圈套”。 一、“捂盘”惜售。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是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为了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 二、“样板房”花招。样板间是购房者了解楼盘最直观的方式,是衡量房屋质量、结构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开发商有时会利用装修中的视觉误差来诱导消费者。建议购房者在看“样板房”时多考察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工艺、用料,把“样板房”作为自己装修的参考,而切莫原样照抄。 三、不要轻易交付定金。要在最终确定购买并签订购房协议后再交定金,否则你一旦改变主意,开发商以消费者违约为由不返还你的定金。 四、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中国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 五、注意“精装房”究竟精不精。精装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费者购房后装修的麻烦,尽管房价不菲,还是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一些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其装修用材明显与装修价格不符。建议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免上当。 六、注意按揭贷款。一些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楼盘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假借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套取资金,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售给消费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这种房子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会有麻烦,甚至很长时间办不下来。 七、注意房屋面积。消费者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往往单方面虚增系数值。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 此外,当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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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开发商的模仿医院挂号的一种营销策略(医院挂号是因为医院病人实在多才需要挂号),给消费者造成一种错觉,这房子很好卖.也就是说,买房子时要到开发商处排队拿一个号码,有了这个号码才有资格要他们家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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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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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个人承担的利息会少,负担则轻,人们希望用公积金购房,但是公积金购房的额度会受到限制,不足部分用商业贷款补足,两种贷款组合到一起称之为组合贷款。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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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零首付购房是指由开发商垫付三成首付的行为。所谓零首付购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这种零首付买购。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两种方法都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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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   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实行。2010年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新国五条”,其后更多城市出台限购令,广州限购令也在同年10月15日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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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筹有2种方式,第一是验资,确定你的股票,银行存款,基金,有多少钱,有购房的能力。第二是交诚意金,来获取您对房子的优先选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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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所知,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住房按揭贷款是住房担保贷款的一种,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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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指多人一起购房,作为一个集团,因此在价位等方面是可以有优惠的.团购有的是单位组织,比如一个单位的职工集体购房,作为一个团体;还有的是自已组织的,比如通过网络或是什么俱乐部之类的,并不认识的人组织起来,一起购房.人多力量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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