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如下:
1自工地开工之日至竣工交付,工地必须配备灭火器,配电箱、专用水桶, 严禁无插头用电。每缺一项或不合格罚款 10元。
2施工工地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各个工种每天收工前必须打扫施工场所。 同时关闭门窗,水、电总闸。窗台、阳台面上严禁堆放杂物,以确保工地 安全。违者罚款 5元。
3工地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合理保护,反对浪费,由于工人保护不好而造 成的损失,一切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是监理责任,同样赔偿。
4各工种必须熟悉工艺流程及施工质量标准,严禁偷工减料,影响公司形 象,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接受领导和工程质检员及其管理人员、设计人员 的检查。对不合格工程必须遵从质检员的要求及时返工,监理和工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与质检员发生争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或停岗,甚至开 除。
5工程监理必须保证上班时间(每天 6 小时)都在工地进行技术指导和监 督施工,有事离开必须交待有关人员离开原因和去向,否则作违纪处理, 罚款 5元。
6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尊重客户,对客户的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对 工人的合理建议应尽快向公司书面反馈,严禁与客户及工人争吵;违者一 次性罚款 3元。
7工人对待客户(业主)均需有礼貌,不可用粗言粗语对待客户或和客户争吵,遇到有不讲礼的客户,员工不要和其发生冲突,在第一时间工人反馈给 工程组长或反映给工程监理,再及时汇报给上级管理人员处理.违者一次性 罚款 3元。
8工地必须做好人身安全教育。对业主所有财产与已做好的工程及材料做 好保护。如有发生问题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或赔偿。
9对于已安排在开工的工地,工头必须每天安排好工人在工地做事,不可中 途无故停工或平时 8 个小时工作时间内不见工人在工地,如被监理或业主发 现引起投诉或不能按时完成工地,将追究相关责任。
10对于购买回来的材料,施工人员接收时要与送货单核对名称、规格、型 号、品牌、等级、数量、价格等, 无误后并检查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如用 发现有少数或质量不合要求均要及时提出并反馈给采购人员去解决;如是 客户自己提供的材料发生质量或规格差异,工程人员应及时提出告知监理 通知业主。
11工人在工地一律穿工衣,必须配戴安全工具后方可作业, 不得打赤膊穿拖鞋,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 2元。如因不按要求操作引起的工伤事 故由自己负责。
12监理严禁与业主单独结算或私自炒单。一经发现,一律作开除处理,并 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
13严禁在工地上吸烟,随便丢垃圾,违者每次罚款 3元。
14严禁任何人在工地随意大小便。如有违返者,发现一次罚款 20元以上。 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公司。
15其它不足之项按《工程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仅供参考。
1、施工人员必须奉行“客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提高公司形象。文明施工。施工人员一律穿着规定制服,佩带公司员工卡。不得穿拖鞋、高根鞋,禁止大声聊天、争吵、打架。
2、严格按照图纸、进度计划施工。施工图及施工程序有不符合现场情况的,应及时与工程总监沟通。施工过程中应节约使用材料及能源。注意材料质量,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停止使用并向工程总监汇报。
3、严禁在工地打牌、下棋等,严禁偷、拿或更换工地材料及工具,违者按价赔偿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成品、半成品及材料要分类堆放,工具归类摆放整齐,施工场地保持整洁,干燥。
4、施工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制订,原则上不得打扰到周边住户的休息及环境,如有周边住户或物业人员前来质问时,应先暂时停工,并向工程总监汇报情况,不得与之发生争吵。施工垃圾按物业指定地点堆放,途中如有散漏,应及时清扫。
5、项目经理必须服从工程总监的工作安排及调配,各施工工人应相互配合、帮助。
6、每天收工前必须清扫场地、关水、关电、关窗、关门,并进行材料归类、清捡,如:钉子、五金配件、水电配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