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标牌上必须正确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及结构类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监督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派驻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工日期、《文明施工责任书》批准文号、施工平面布置图等,还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护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等。
2、施工现场必须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并设置在恰当位置。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此证卡内容及形式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搭建临设,并必须将所有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6、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7、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搬运,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8、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施工单位应配备抢救设施,并经常做抢救演习练习,提高抢救能力。
9、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一条:全体工程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建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 顺利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程已正式开工,项目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及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员对各项制度能够随时体会,严格自律。
第三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四条:现场安全负责人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每天下班后须对现场进行仔细巡视,在用电、工具、设备、材料等现场均无问题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解决不了的,即可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不得有误。
第五条: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有关设备或作特殊工种的作业。
第六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将“严禁吸烟”等字样贴于施工现场的明显地方。电焊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并经施工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凡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条: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工作,每一区域须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并规定兼职的消防责任人。发生意外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消灭隐患。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释剂等)使用后必须及时归库或收回到指定地点,做好密封处理,由管理人员检查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存放。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子,不得乱拉电线。严禁人为破坏室内暖气、线盒等电器设备。
第十条:电工作业须严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的工作。所有电动工具均须接有漏电保护器,防止施工人员触电,并定期检查漏电开关的灵敏性。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均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经主管同意并办理手续一律不得带出现场。所有工程人员应严守现场进出通道并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之间如有矛盾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现场大小便,否则一律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成品保护,严禁在楼内墙上面乱写乱画,天天要保持墙面、地面的清洁,及时封闭窗口及通道,防止室内成品受损。因个人原因造成成品之损坏,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要处以损失额两倍的罚款。 第十五条:施工中严格控制材料的数量与品质,对材料进行定量控制,并进行整体工程综合管理,制定合理的材料用量计划。
第十六条:制定合理的材料进场计划,明确材料需要的品种、型号、数量、品质及进场时间,以便材料部计划安排。
第十七条: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做到垃圾成堆,沙子成方。
第十八条:施工用的机具、设备专门库房,指定专人负责,工人领用工具、设备等须经工程主管批准,由领用人签字登记,每日下班后将工具交回库房。 第十九条:工具管理人员每日对发出及收回的工具进行清点、核对,发现损坏或短缺要及时向主管汇报。 第二十条:工具使用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使用办法,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之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1、在断电、水作业时必须通知现场其他施工人员后切断水、电源,并在水、电源断开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开启的标示。
2、严格按要求使用各类工具,不得违规操作,登高工具和电动工具在使用前要检查工具状态是否良好。时刻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任何人发现有涉及安全的行为,都应必须马上制止。
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必须使用适用的双芯电缆线或附导线,临时用电总闸要配用漏电开关,不超负荷用电。临时电源线不得相互缠绕,乱放,应尽量沿靠墙角摆放,不影响他人施工。电工禁止带电作业。
4、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吸烟、燃烧杂物、乱倒污水等。
5、重型物件、设备或家具的搬运、安装,必须有监护人员现场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