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证后就可以过户了。 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 1、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三十日过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生气,并且申报成交价格。这个国家好算税。 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生情书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还有现场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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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如下,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 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 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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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这个风险非常大,假设几个情况: 1 房子到时涨了几万,房东毁约,不卖你了,顶多赔你点违约金,你违约金写的大也没有用,他到时一分不给你也没有多大办法。 2 在这段时间里房东把这个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再次转卖给别人,你就只能哭了。 3 房子到时加收20%的税收,那这个税收应该是你承担的了。 4 其实这些情况还是要看人的,房东人好的话,就没有问题了;如果是不安好心的人,怎么防范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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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不过户是不可以的,存在极大的危险性。买房协议还是有效的,但只能证明交易的存在,不能证明买房人拥有房屋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所以出现一房二卖或者卖主反悔的情况,打官司的话,可以凭协议,拿回房款,若协议上有违约赔偿的话,可以按协议赔偿!但卖家是可以收回房子的,因为没有过户,卖家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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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你,自然就不会有保障,具体风险如下: 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 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 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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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效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你和原来房主之前公正了,从法律上说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俗的说 你和原来房主的合同约束了你们两个,但是如果原来房主把房子卖给别人并且别人进行了转移登记那么房子应该归那个人所有。但是你有向原房主主张还款的权利,至于能不能实现就是另外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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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方不过户卖家可以拿着买卖合同,起诉要求过户,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过户就是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的变更,对不动产来说,只有过户了,所有权才变动到买受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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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一:   枉替他人还贷款   房屋遭恶意出售   2000年,刘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照约定支付了3万元首付款,然后便搬进了购买的房屋并以王某的名义每月归还银行贷款。2012年,在即将还清银行贷款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刘某却发现王某又将自己住了近13年的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崔某,并且崔某已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自己枉替王某还了13年的贷款。   上述案例属于典型的房屋所有权人违约中的“一房两卖”情形。在目前市场交易活动中,房屋价格上涨较快,房屋所有权人感觉自己以前的售价卖亏了,往往利用买主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漏洞,将自己名下已经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房屋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人基于对房屋登记公示公信原则的信赖,支付了房屋合理对价,不存在与原房主恶意串通行为,合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那么买受人只能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二:   办理过户不及时   房屋遇法院查封   2013年,张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刘某因债务问题,其名下待出售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双方无法再继续办理过户手续。   在二手房上市交易信息中,如果房屋所有权人着急出售房屋,有的是出于换房考虑急需用钱,也有的是因为存在其他债务纠纷,担心房屋被法院查封,而急于将名下房屋转让,存在房屋无法顺利办理过户的可能。   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所有权人明知出售的房屋已被国家有关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签订合同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因房屋所有人的个人债务问题,导致出售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风险三:   签订合同不谨慎   房屋为无权处分   今年年初,在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下,金某与刘某的代理人赵某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装修款补充协议》,合同约定金某出资120余万元购买刘某名下的房屋,并于签约当日支付定金2万元。在双方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得知,在签订合同时,赵某属于无权代理,并且事后也未获得刘某追认。现房屋已被刘某与赵某出售给第三人唐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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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交易主体的风险。   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   (二)交易房屋的风险。   这包括多种情况: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用于交易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三)交易手续的风险。   房屋属于不动产,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四)交易合同的风险。   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五)产权风险。   购买二手房也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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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是双向的,不是单一存在的方式。过户后不给结清房款,买方在卖方不配合签署纳税、土地证办理等手续时整个买卖流程就不完整,买方也拿不到新产权证而且还涉及违约。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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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使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2、标的房屋所存在的风险。此方面的风险主要有:(1)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2)房屋权属存有争议;(3)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4)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5)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8)交易房屋存有质量问题。   3、交易手续方面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范畴,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只有当房屋交易手续齐全、合法时,登记机关才予以登记。若手续不全或交易违法,权属变更将无法登记,房屋交易也将无效。   签约时别忘对细节进行约定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租赁或存在其他共有人。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实践中,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购买人应该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与出卖人直接协商房屋价款。此外,购买人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房屋附属设施的价款也应该明确。购买人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约定,包括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及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等。   3、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协议中必须明确支付金额、支付时间、付款条件、余款支付时间等内容,房款支付是先付款后办产权过户还是先办产权过户后付款,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交房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6、权利瑕疵担保条款。购买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对所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做出担保,以尽最大努力维护自身的权利。   7、关于房屋其他瑕疵的约定,如凶宅等,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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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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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风险是双向的,不是单一存在的方式。过户后不给结清房款,买方在卖方不配合签署纳税、土地证办理等手续时整个买卖流程就不完整,买方也拿不到新产权证而且还涉及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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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种解决方法,一种要求房东协助过户手续,另一种按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损失。如果他还是不愿意过户可以适当协调,还不愿意可以走法律程序,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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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这个风险非常大,假设几个问题, 1 房子到时涨了几万,房东毁约,不卖你了,顶多赔你点违约金,你违约金写的大也没有用,他到时一分不给你也没有多大办法。 2 在这段时间里房东把这个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再次转卖给别人,你就只能哭了。 3 房子到时加收20%的税收,那这个税收应该是你承担的了。 4 其实这些情况还是要看人的,房东人好的话,就没有问题了;如果是不安好心的人,怎么防范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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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买二手房签买卖合同需注意的:房屋总价,什么时候交房,什么时候过户,付款方式,违约条款,屋内设施,什么时候迁户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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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二手房交易有哪些流程?1、买二手房流程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买二手房流程二:卖方提供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买方与之达成一致意见。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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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这是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公证处要看的。但是,最重要的地方还在于房产证上到底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跟亲戚的名字都有,那么必须你们二人同时签字;如果只有你亲戚的名字,那么对你相当不利;如果只有你的名字,那么大不了补办一个房产证,大部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不动产产权证明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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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怎么可以,不过户的话怎么才能证明这房子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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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所需税项如下: 卖方 营业税5.5%(房产证满两年可免、2009年1月1号起执行)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房可免) 印花税0.05%(90平方以下可免) 土地交易服务费3元每平方 买方 契税1.5%(90平方以上144平方以下1.5%.非普通住宅/144平方以上3%。90平方以下1%) 土地交易服务费3元每平方 印花税0.05%(90平方以下可免) 登记费50元每人 以上都是到房屋交易中心报价的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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