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积金是在你工作所在地,或者说你的公司福利所在地缴纳的,那么你只有在同一个城市买房子才能用上。如果你的户口所在地,和你的公司福利所在地,既公积金缴纳地点不是一个,那么你就不能再你的户口所在地用公积金买房子了!除非有特殊规定,比如辽宁,沈阳和抚顺的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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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ps模块啊,施工简单,施工快,就和插积木一样简单,普通住房三天平口,七天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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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知道的如下: 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报市建设局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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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建房政策:   一、政策规定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   3.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应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禁止散点建房,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我镇1—4人户,每户宅基地标准150㎡,四人以上户,每增加一人,增加30㎡,最高不得超过200㎡。   二、法律责任   1.未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批准面积多占的土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2.农村村民新建住宅,不按用地审批时约定拆除原有住房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限期拆除旧房,退还原宅基地。逾期拒不执行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审批程序   1.建房户以书面形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   2.村组召开座谈会,协调好相关矛盾。建房户在村民主任指导下,填写《建房申报表》,提供户口薄、原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村组对建房户申请宅基地的有关内容公示一周;   3.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国土所派员到场勘察,征求相关人员意见,检查申报材料,对建房条件进行初审后提出具体意见,上报镇政府会办;   4.村民主任到村建部门办理好《选址意见书》,将原件连同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提交国土所;   5.国土所长审查签字后,报镇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镇政府印章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批准;由国土所颁发《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通知书》,由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江苏省村镇建设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执照》;   6.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7.公示期满无异议,村民主任约定时间,持批准文件由国土、村建等部门会同村组现场放线定界,并填写跟踪管理卡;   8.建房户在竣工后30日内向国土所申请验收,对验收合格后由国土所按程序办理用地变更手续,报市国土资源局核准,由市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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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地基原属于集体所有制供销社的,单位解体。2、2011年9月中旬公开拍卖,供销社一职工整体拍买下来,划分几百平米不等对外零售。3、几家个体户欲买来建房。当时已收一家买方定金15万,立有收款收据。其余几家嫌贵没动手。3、卖方又打算将其改为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点,将原来的一排划分为两排,价格每间按原价执行,钱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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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   7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8、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9、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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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去国土局询问一下...而且要看你重建的性质...是属于私人还是集资的..而且还涉及安全和规范建设方面..很麻烦..总之最好先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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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建房申请书范本 村名建房申请中的个人申请符合建房条件者,不得占用农用地。利用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土地和就地翻建者,以书面形式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请。 ××规划局: 我拟建一家庭住房**m2,在**地方,已经**批示,同意施工,年前完成基础部分。该项工程现已将图形设计好。(附地形图二张),请审查,并请批示红线图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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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是指国家无偿给你的,与居住地上建房没有对比关系。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划拨用地只能用于国防等公共设施,也就是说国家不收有偿费用或出让金。但对于房地产来说,只能进行公开出让,也就是说不能无偿提供,对于历史遗留的老房,在交易过程中要交有偿使用费的,也就是说,房地产用地不会再有新的划拨用地了,划拨土地建房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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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权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即使是将土地的一半使用权分给他人,也是属于合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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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根据当前的法律的规定,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分为两种: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后者仅能作为自建自住房屋使用,前者只能用于农业用途。如果用于修建商业性房屋,现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典型的“小产权房”,这样的房子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是不能买卖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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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合作建房合法与否是要看具体情况的,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只有通过征收或者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合作建房的非集体土地使用权一方的利益在法律上无法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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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申请建房报批程序 1、拟建房户由所在村民小组同意后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村委会张榜公布,5日内没有异议的,上报乡国土资源所; 2、乡国土资源所到实地对各村上报的拟建房户的建房条件和拟选宅基地位置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建房条件的埋设四个界桩,确定四至位置,对于没有界桩确定四至的,不予外业预审; 3、由县国土资源局对拟建房位置进行外业预审,由各所将通过预审的建房户报乡政府,经审核同意后,报县国土资源局; 经过批准拿到房产证就可以建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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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村委研究通过   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请时,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同参加,管区派员列席研究的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建房的村民资格进行审查,即审查是否符合申请建房的条件。与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管区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再加盖村委公章,分别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所申请批准。   二、公示   审查完毕后,村委将研究通过的建房户的名单、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现场勘察和初审   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村两委成员、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财政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书》。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现场初审,并提出用地和规划建设的要求。   四、镇政府审查   由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各成员单位会签后由镇长签字,批准后,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上报市城乡建设局批准;批准后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户口薄、身份证有关证件到镇国土资源所填写《宅基地批准证书》,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上报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定点放线   审批完毕后,建房户提供出四邻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由管区、村两委主要成员会同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到现场定点放线,并填写现场定点放线记录,由管区、支部书记、服务中心放线人员签字。   六、申报登记   房屋建成经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会同国土资源所验收合格后,到国土资源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持土地使用证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七、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自建房能买卖吗   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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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大产权房,那么只要房产证里面注明,已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那就证明你可以有土地使用权了。如果是小产权房,那么根本办不了土地证。小产权房是指建筑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国家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当地村民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而非村民则办不了。1、房产证属于个人所有权证,是个人财产。土地是国家的,所谓土地证只是土地使用权证,国家可以征收的。2、没有土地证,但是有房产证,国家在收回的时候要重新安置,有土地证的话征收就要按照土地使用年限了。另外没有土地证,公积金贷款贷不下来。3、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开发商,那不用担心,因为房产证下来后自己可以去办理土地证。如果是二手房,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二是房改房,商品房的话没事的,过户后拿着自己的房产证可以去办,房改房的话必须要有,不然后期很麻烦。如果合同签过了,但没有注明土地证的问题,那押金要不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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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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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4、耕种地是种农作物的,未经审批不容许盖房子。宅基地可以,适用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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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建房申请书前,应查阅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要在符合这些规定的范围内写申请书。如不符有关规定,申请书是不会得到批准的。写的时候,要重点写建房的理由。 例一: 建房申请书 X X土地规划(管理所)局: 我叫X X X,是×X乡X X村X X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一、我现住的房屋,因我两兄弟均已成家,并生子,人均居住面积狭小(具体是多少可以写上),还要堆放农具、存放粮食。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在老地基建新房,不占用其他用地。所建房屋为一楼一底,约XXX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附:l.现住房照片 2.生产小组的证明。 3。原房产证、宅基地证复印件 此致敬礼! 申请人:X X乡X X村X X组X X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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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需要的手续太多了。第一你要办理工厂的相关手续(如果是新开的),搬迁的就得办理搬迁手续;第二你要拿工厂的相关手续到土地管理局去办理相关手续;第三,在此同时你要到环保局地相关部门去办理证件,因为现在开厂房很不容易,多多辛苦吧。一共大概需要跑十来个单位,盖十来个公章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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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不改革,按现行法律的规定,协议违法无效。 市区土地昂贵,能不能到农村买块便宜地块,由市民出钱、农民出地合作盖房共同享受。很多城里人都有这样的梦想,按现行法律规定:市民和农民签订协议,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这样的协议违法无效。 1、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设房子。另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合作建房协议书无效,产生的损失应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予以分担。 由于签订合同时,双方均知晓合同项下地块的性质是农村集体土地,因此双方对于合同无效负有同等的过错,原则上,损失应由双方平均分摊。 3法院的认定:无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文书形式如何,本质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试图以合法形式来掩盖购买村民宅基地的非法目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禁止宅基地进入市场交易。而合作建房协议书,实际上是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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