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3月30财政部: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
内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更多行业内容可查询房地产行业分析及市场研究报告
二、2015年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降至四成”
内容: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三、2015年3月20日福建出台新政“闽七条”,
内容有:
1)首改房认定放宽;
2)支持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首付比例降低至20%;
3)支持住房贷款,本省金融机构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4)房屋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商品房享“团购”优惠;
5)打通转换通道多渠道促进商品房与保障房转换;
6)试推共有产权住房,个人按所持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
7)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住宅小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2015年3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文救市,严格控制供地规模,改善供求关系。
内容有:
1)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
2)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3)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
2、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3、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1、物业税酝酿开征:物业税“空转”工作将推广至全国。
2、二手房营业税优惠取消:从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两年恢复到五年。
3、明确首次购房标准:从2010年开始,首次购房标准以户(夫妻带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
4、存款准备金利率上调:今2010年1月和2月,央行连续两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
5、严格二套房贷:2010年1月10日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6、国五条:1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五条措施。
7、七折利率优惠取消:将首套房的优惠利率由7折升至8.5折
8、首套房契税优惠收紧:2010年3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2010年9、3月29日,银监会加强房贷风险防控,对违规房企停止新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