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 广州现行政策:单位和个人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深圳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
2016年1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另外,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国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缴存上限方面,2016年财政预算年度
2017缴存深圳市公积金上限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纳的上限(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之和)是所在城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总额的300%。 2.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地级市级统筹的,所以各个地级市的政策不同。我所
缴存广东公积金上限是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
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突破月缴存额上限。调整最低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