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3、异地购房提取 4、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 5、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
毕节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用的。根据新规定
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从今年起,大连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管理规定,大幅放宽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7月1日之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限定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离退休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