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用房何缴纳房产税 近期雨花台税务局辖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物业管理公司于自使用业主共房产何缴纳房产税疑问 根据财税〔2006〕186号文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租)代管或使用缴
个人住房的房产税缴纳: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是先计算整年房产应缴税额,再计算按季、月应缴税额。 2,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按年计征):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