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公积金查询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查询,通过下列三种途径查询: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2、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3、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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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需输入用户的身份证号码或公积金帐号按以下方式查询:   (1)拨打语音电话查询,初始密码是111111的(不受初始密码限制),更改以后用更新密码查询;   (2)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用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若不正确必须由单位出证明修改)或联名卡、个人住房公积金密码(如果是初始密码的,必须更改以后才能使用,更改方式是拨打电话或持本人身份证到业务经办网点修改,修改一天后可以在网上查询使用);   (3)用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在住房公积金查询机上查询;   (4)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银行ATM机上点其它项查询,银行卡初始密码更改后才能查询,建议最好把住房公积金密码和银行卡密码设为一致,便于查询;   (5)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办理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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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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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一、网上查询 1、进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2、点击“网上查询” 3、在新开页面按要求操作即可 二、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到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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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需要携带的证件:公积金卡,公积金查询打印单,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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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自住房屋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  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复件,装修合同、小区物业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装修证明。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或装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每套房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自住住房房产证明建筑面积计算,每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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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陕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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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渭南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持个人相关有效证件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查询; 3.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直接到就近的银行自动柜员机自助查询。开通网银直接登录网上银行查询; 4.短信查询; 5.互联网查询,进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查询步骤为: 第一步:打开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第二步:在首页页面右侧可以看到个人公积金查询按钮,点击进去。 第三步:在页面中选择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没有的需要根据个人信息进行注册)、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填写完毕后,点击查询后可以直接看到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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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所知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以下几个地方: 1、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铜川市耀州区 2、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二环南路西段202 3、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大门5号 4、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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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在百度里输入你陕西省的公积金中心,查到网站以后在网站里一般都可以查到,一般需要卡号和身份证号就可以,用的需要密码,可以到你所属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当然也可以直接在那查到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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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3、企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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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有以下几种渠道: 1.直接持个人相关有效证件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查询; 3.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直接到就近的银行自动柜员机自助查询。开通网银直接登录网上银行查询; 4.短信查询; 5.互联网查询,进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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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登录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网,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单位公积金帐号+个人公积金帐号(住房公积金对帐簿)查询。注意:您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查到无记录说明您的身份证号码在中心登记有误,请尽快携带由单位盖章开具的有效证明来我中心进行更正,以免今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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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向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由我中心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再办理缴存调整手续。           3.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的情况   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的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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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和下午16:30之前办理(每年结息、年终决算时间等注意省中心网站停办业务公告)。 2、办理提取程序:单位提交规定提取表格和资料,在服务大厅办理提取审批和提取资金划转。单位经办人持审批同意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在服务大厅录入柜台办理数据导入,在复核柜台打印《提取清册》及《销户提取利息清册》,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作为代收代付凭据,或作为提取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备查单据。 3、资金支付方式:省中心当天通过网银支付。缴存单位可选择提取资金划转至职工本人绑定的银行卡折,或者划转至单位账户,由单位代收代付给职工本人。省中心在办理提取手续当天、最迟第二天即可将提取资金划转至单位账户或者提取职工绑定的银行卡折内。单位一次提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因需要调剂资金而当天不能办理资金划转的,省中心财会部将按办理时间先后进行登记,尽快在各归集银行专户调剂资金,并在资金到位后,按登记先后及时通知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资金支付。 关于缴存单位职工个人银行卡(折)在省中心信息系统绑定事宜,由省中心财会部根据新系统调试情况,分批通知缴存单位填表办理,力争2016年底之前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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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准备好资料后可以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步骤(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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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比如西安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4、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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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御居家装公司回答您: 公积金政策是据我所知的,各地差异最大的政策。不同的地方,相差比较大。 宝鸡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对象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各类单位的在职职工。 第八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辖区内合法有效的常住户口; (二)在当地购买自住房屋; (三)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住房公积极今已按规定连续、及时、足额交存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两年以上;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具有支付购买住房总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 (六)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单位出具的贷款人职业及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合同; (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屋估价证明,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要求贷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本人最烦的就是这一条,要什么不能明说的吗?一页纸不够就2页纸来写嘛,这么含糊的说法让人瞬间心里就没底了。不过其实应该也没有什么东西了,可能是不同的时间要求不太一样,你要去搞的时候具体问这一点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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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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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这个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首先进行个人信息的注册,设置好个人信息就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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