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表了《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关于下调二套房首付、调整二手房营业税起征年限等细则引发了各方人士的广泛关注。毫无争议,这些举措都在释放出这样一种信号:鼓励并支持自住及改善型群体的购房行为。 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20%;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而在此之前,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房首付最低七成,且利率上浮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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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逼想买房子的人买房地产商的房子,房地产商几百万一亩地从他们手里租70年,等建好房子了卖不出去。人们都图便宜买那些村证房子,而这些房子最主要的还是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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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新政出台的背景 这次房地产新的调控措施,是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变化而推出的。2010年初,上一轮中央出台的一系列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开始显现,1-2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6.6%,增幅比上年全年回落7.3个百分点;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虽然同比上涨13.0%,环比上涨1.3%,但环比涨幅比1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比1月份缩小0.5个百分点,出现了交易量萎缩、房价上涨趋缓的形势。 但进入3月份情况发生变化,尤其是3月15日后北京土地招拍挂中土地价格不断创新高,先后拍出三块“新地王”,导致周围的房价纷纷上涨,改变了市场的节奏和预期。随后,杭州、福州、长春等地土地拍卖价格不断刷新,北京等一线城市住房市场出现明显反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1-3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53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8%。其中3月销售面积为8206万平方米,是1-2月份销售总和的1.15倍;比去年同期增长32.8%,增幅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6.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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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还未出来,看以参考一下专家们的看法。 房地产税的立法,事关房地产法律制度建设和财税体制改革,这二项改革均十分重大而复杂。曾经有一种看法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也可以是将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进行修改。 如今绝大多数专家倾向于同意,房地产税的立法,就是将“房地产税”作为一种全新的税种进行立法。这即是聂梅生所说的争论落定之意。作为一个关系到每户家庭切身利益的税种,将房地产税的立法权收归全国人大,是非常正当的。 按照一种盛行的说法,房地产税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等与房地产有关的主要税种以及土地出让金。果如是,仅从数额上看,那也是一个伟大的税种,将无可置疑地夺得“全国第一税”的位置。 如果房地产税是这样一个全新的税种,而且要严格走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那我同意任志强的说法,到2020年也征收不了。为什么?因为房地产税现在还没有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十二五立法规划,就算它在2017年能夹塞挤入十二五立法规划,制定法律草案少说也要一年。 计算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这些税以及纳入土地出让金后各自所占的权重、份额,是一项无比繁杂琐细的工程,而且几乎没有可借鉴的国际经验。草案出来后,理应召集各层面代表进行论证甚至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三读”(亦即每年一次共三次审议),交付表决。算来算去,怎么也得5年。紧赶慢赶,所有的节奏都踩得很准,时间不浪费,最快也是在2017年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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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三、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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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正在酝酿发布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相关文件,其中包括两条重要意见:一是将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降至两成;二是下调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该文件目前已得到财政部和央行及中央高层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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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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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一:2015年2月28日,央行2015年来首次降息央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政策二、各地的公积金首付最低首付调整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房地产政策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表示,近期推出的公积金新政的实施,是对中央支持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指示的呼应,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新政,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政策三:2015年3月25日国土部住建部楼市新政落地2015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2015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多措并举,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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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北京房地产最新政策:1.降首套首付:预计首套房首付比例将从现行的25%,下调至20%左右。   2.降准降息:预计2016年仍有1-2次降息,降息幅度在0.5个点左右,降准也有机会,大约在1个点左右。   3.楼市税费补贴类政策会进一步落地。价格(信息)来源于网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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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鼓励租售并举   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经济事情会议明确指出,要成长住房租赁市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供给者,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 2、居住证新政   居住证申请门槛降低,只要在事业地居住满半年(部分地区),就可以领居住证。居住证卡伊为申请人的就业、社保、积分落户和公积金等提供福利,以后想要落户买房,也会更加容易。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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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加大住房供应力度,通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盘活闲置土地、加大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从供给侧加快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筹集建设40万套、有效供应35万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四、完善购房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全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推动全市诚信信息联网,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联动。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虚假“日光盘”、“捂盘惜售”、“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六、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 结合前期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经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首付款的来源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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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6成都房地产新政策: 一、商业贷款 目前大部分地区首套房贷款政策主流是仍需首付3成,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即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55%; 二、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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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16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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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房地产新政策: 根据该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规定提出,在房地产广告中,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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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国家会继续出台有利于房地产的政策。 金融政策方面,还将进行几次小幅的降息和降准。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仅针对房地产业,在目前GDP增速放缓、通缩压力增大的情况下,鼓励投资、创业和消费是明年必然的金融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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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管国家如何捂,事实上是普遍的民间信贷危机引发了楼市和实体经济崩塌,再实体经济普遍纯利润不足10%甚至平均5%的年代,放贷年最低利润20%这利润足以压垮大多数除房地产和垄断公司,在未断裂资金链时候,每万元年回报2400--3600稍有威望的人集资100万转贷每年可以中间挪到12纯利润,三四年可以弄到套二线房子,而高干和官商依靠批条捂房抬高房价及要转让费,而依靠集资不劳而获的利润时间一长习惯奢侈,所以这些人进一步推高房价,而一个实体公司本身没有利润甚至亏损依旧经营,只是为了集资和投机担保,在数值到达一定数值和年限后,经营者哪怕勾后台开发地产也会偶尔因为后台调职和私人品德引发周转不灵,何况在06--12年的6年中物价上涨和风俗转变医院学校花费普通下层民众并没有财力推动房价进一步上涨,世界经济危机和猫纸升值引发的劳动密集流水线用工上涨引发的出口组装公司利润下跌和破产,不能在为投机集资担保,几方面因素一起作用经济无以为续,信贷崩塌楼市上涨停滞,一些投资楼房依靠分期购买多套和集资他人资金的人无以为续只好低价处理固定资产,但是开发商不会降价,因为每片楼盘里至少有一半资金属于预售或集资转贷,剩下大半属于银行,在崩塌的城市民间跌15%--50%但是主体还在开发商及他们后台手中,尤其资不抵债的开发商,要是放出地产直接跳水跌到地板价且全部未必能售完,售完也未必够赔偿,而且所谓GDP和TG党开支大部分依靠地皮,所以房子永远不会降(降的是个人手里的而不是开发商手里的主体)况且TG在房政是有前科的,在1988设计师板凳儿子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捣鼓地产均价每平1600--1900全国最大的报纸就批评说大学生月工资可支配工资只有50块年代是不合理的但是依旧逐年上涨,另一个类子广西北海在普通人月工资200--300年代叫价近200W入住率不足5%破产后叫地方银行接收,两年后银行破产储户损失,之后继续北被央行接收但是200W房子一直未降,哪怕当地农民撬开门拿别墅养猪你买一套也得200w,91年之后高干们离开海南广西转战一二线,02年开始四面出击,12年危机开始又放弃三四线,所以房子哪怕长草也不会降价,况且哪怕最高书籍富平包子姐姐也开房产公司价值以百亿美元记,所以房价只会官方停滞不再要转让费,民间小小逐渐降,修养生息几年或通货膨胀几年房价不再那么凸显后高干们又后出来搅风搅雨。(有说现在完工的房子够全国人均一套不知真假但走过的三四线确实够人均,且全国数遍一二线城市不足百个而三四线城市足有近三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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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限购政策 1外地户籍: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买。 2本市户籍: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买。 3外籍人士:与原来一样. B,房产税细节 1本市户籍:购买首套不管面积多大免收房产税。二套以上按人均面积60平方米计算,超出部分面积X单价X70%X0.6%等于房产税,每年征收,一年申报一次。如卖掉前面一套变首套,以后可免交。 2外地户籍:有本市长期居住证满3年可免交房产税。没有长期居住证的外地人需每年全额缴纳房产税自到卖掉为止。 3外籍人士:每年全额缴纳房产税直到卖掉为止。 房产税税率:面积X单价X70%X0.6% 面积X单价X70%X0.4% 后面将继续讲过户政策! 过户政策: 1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人按上海户籍标准 2夫妻是上海人,父母是外地户口,上产证的话父母份额需缴纳房产税。 3如果购房人是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房产税的只需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过户, 4审税过户:下家需带好结婚证,户口本,未成年出身证,身份证,未婚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需民证局开未婚证明。 以上在过户前需审核15个工作日。 银行政策:认房认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实施房产税改革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致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顺利进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七、收入用途   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   九、部门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二)协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   (三)实现信息共享   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   十、评估机制   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   本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附房屋交易总流程: 1. 签 约或意向当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买房源状况) 2. 公证(买卖双方如是境外人需合同公证,或买方是境外人士还需贷款合同公证) 3. 卖 方 还 贷(无贷款跳过) 4. 办理贷款(了解清楚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组合贷款,买方不贷款跳过) 5. 过 户(贷款批贷后办理过户手续) 6. 领取买方产权证 7. 放 款(不贷款跳过) 8. 交 房(结清余款及水、电、煤、有线、管理费、电话、维修基金、户口迁出),签署房屋交接单 备注:在交房前应保证业主将上述各项属业主缴纳费用全部结清,并出具相关证明,才能将余款交付给业主。 上述8项二手房买卖的交易程序为大致主要步骤,若交易中出现下列条件,则按提示操作: 1) 卖方房屋无抵押(则跳过步骤2) 2) 买卖双方均为国内人士(则跳过步骤2中的公证) 3) 买方不贷款(则跳过步骤4) 步骤一、签约(签约前买卖双方必须提供的物件) 签约或转意向的房屋,若产权证中未标注权利限制,则由中介方凭产权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对产权进行查询(上述手续为保障交易安全的必须程序)查询费用为30元/次。确认产权无查封等异常后方可。 1、 买方提供 身份证原件(共有人均需提供),境外人士需提供护照。 2、 卖方提供 1)(商品房)产权证原件、权利人的身份证原件 2)(售后房)产权证、同住人员情况表、购买协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权利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私章,境外人士需提供护照。 3、买卖双方有代理人的情况下 需要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需要公证)及身份证明,若买卖双方是在境外,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定后到上海市公证处翻译后方能使用,若是台湾省的公证书,则需到上海海协会确认盖章后方为有效。 4.买卖双方为公司 卖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若有代理人则提供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买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步骤二:卖方还贷 1、 卖方自行还贷条件 1) 卖方还贷时间超过1年,如未满1年,违约金为剩余贷款利息的3‰(每个银行情况不同,需与卖方贷款银行确认后为准)。 2) 卖方向银行申请还贷,并取得银行批准 3) 办妥还贷手续后,取回他项权利证明及抵押登记注销申请书(银行处),另加产权证原件及他项权利证明及抵押登记注销申请书,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注销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卖方无力还贷,需收取买方首付款后或需由买方出具高于总价30%以上的现款代为还款的,为保证卖方专款专用,要求将买方的现款直接付款到卖方银行以保证专款专用。 步骤三:公证 1、 签约的房屋,在产权证无权利限制的情况下,买卖双方若其中一方涉及外籍人士,则该买卖合同需经上海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后的房屋无需查询),在签署合同当场由中介方安排相关公证人员。 2、 买卖合同公证费为合同价:0.25%+350元 3、 贷款合同公证费:贷款额*0.3% 步骤四、办理贷款(流程、相关条件、税费) 首先需明确买方贷款方式:如: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 1、 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流程 公积金查询或房产评估 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审 核 通 过 邻取房产证及抵押证 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可贷40万元,若在缴纳公积金中拖欠三个月以上未缴纳的或缴纳未满一年的或上次使用贷款还清未满一年的均不能享用公积金贷款。相关细节见公积金使用办法。 2、 贷款方提供 (公积金账号)、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私章、(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 3、 费用 1) 评估费:合同价的千分之一,公积金贷款额超过房价的50%以上的需要评估 2) 贷款合同公证费:贷款额*0.3% 步骤五、过户(资料及出证时间) 1、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1) 卖方提供 产权证、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有效独生子女或学生证)或护照、若代理人需提供有效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并复印二份 2) 买方提供 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学生证) 3) 中介公司提供 申请表、买卖合同四本、买方若贷款(另提供借款抵押合同、抵押申请书、委托书) 出证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 步骤六、办理房地产权证 1、 过户手续当日,在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过户资料收件收据 2、 买方在收到领取产权证的通知后,凭过户当日交易中心出具的收件收据领取产权证 步骤七、办理抵押权证 1、 房地产权证办妥 2、 买方凭产权证及他项权证申请银行放款: 1) 纯商业贷款放款约5个工作日 2) 纯公积金及组合贷款放款时间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放款为准。 步骤八、放款 1、 原则上放款至卖方帐号为主 2、 房款交接地点:中介公司 步骤九、交房 中介方陪同买卖双方进行交接手续,并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维修基金管理费用结清。签署《房屋交接单》。 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如有境外人士另需: 卖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产权证,户口本 买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税单),户口本 买卖双方中如有未成年人则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 境外人士需提供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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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当降低商品住格   ——买房花销可能变小   会议提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格。   国家统计局12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分别为33个和40个,分别比上月增加6个和2个。   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购房限制可能变少   会议提出,化解房地产。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这一表述引发高度关注,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限制性措施”,公众感受最为直观的就是购房、贷款等方面限制的取消或放宽。目前,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外,多数地区已取消限购政策。年初,住建部要求各地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增加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各地均积极响应。除了限购、贷款等方面措施外,还有哪些“限制性措施”会被取消,令人关注。   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外地人也将可住公租房   会议提出,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   ——农民工可在就业地落户   会议明确,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   目前,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推进。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今年11月初时就表示,全国已经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国家要求到年底每个省(区、市)都必须出台方案。   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社保负担将会减轻   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要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养老金或实行全国统筹   会议提出,要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提高统筹层次。   2015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而对于统筹层次的问题,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11月20日在回应部分地区养老金发放问题时表示,要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分散风险,增强基金的共济能力。   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有望缓解   会议提出,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保基本、强基层的基础上,着力建立新的体制机制,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望缩小   会议提出,要继续抓好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口粮安全,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农业现代化基础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资金和政策重点用在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及农产品质量、效益上。   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企业员工也会受益   会议提出,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打出“组合拳”。   具体措施包括: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金融部门要创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环境,为实体经济让利。要降低电力价格,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要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股民合法权益将受到更多保护   会议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中央鼓励开发商适当降低房价   昨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明年的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是去产能、去、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即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有效供给、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其中,化解房地产库存尤为值得关注。会议明确提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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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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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广州房地产新政策:在本市市辖十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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