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更名过户可以以房屋产权赠与、买卖的种方式办理。相对来说买卖形式过户省钱,具体费用如下:买卖——需要缴纳以下税费:1、营业税:房屋总价的5%;2、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的1%;3、契税:房屋总价的1.5%,若非普通住宅则为所出售份额的3%;4、交易费(2-6元/平方米)。5、登记费80元6、印花税等等。若产证登记的时间满5年或者是售后公房则免交营业税; 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更改您为房屋产权人。 赠与—— 1、签订赠与合同; 2、办理赠与公证(涉及以下费用:1、公证费:房屋评估价的2%;2、个人所得税:房屋评估价的20%;3、印花税:0.1%) 3、缴纳相应税费后办理交易过户。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更改您为房屋产权人。各地征收税率和收费有出入,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的地税及房管部门。希望您的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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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的利弊: 不管是谁以你的名义贷款,银行都会和你签订贷款合同,你要承担相应对等的权利义务。这个房贷按现行的政策就是你的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假设你的朋友不能按期还款的话,银行会找你,同时超过必要的期限,银行那里有他项权利制约你。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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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问:不管是谁以你的名义贷款,银行都会和你签订贷款合同,你要承担相应对等的权利义务。这个房贷按现行的政策就是你的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假设你的朋友不能按期还款的话,银行会找你,同时超过必要的期限,银行那里有他项权利制约你。 2问:在五年之后你们之间过户,你再买房子按目前的政策是二套,现在银行是认贷又认房,但五年之后的政策谁也不知道的,五年之后你也可以贷款,只是首付的比例就是60%,同时你在买房子也算二套(按现行政策),不过看现在的形式,五年之后国家或者地方政府会有可能松动目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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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以及您的妻子(丈夫),已经不能再购买了,但是如果您或者您的爱人名下没有房产的话,可以办理假离婚手续,然后购买房屋,如果您夫妻双方名下都有房子,那么就只能以其他人名义购买了,如果以子女名义买,则子女必须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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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名买房,指以借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签订合同,约定实际买房人以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人的名义买房,等到政府允许转让时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实际买房人则支付给名义买房人一笔酬金或者房屋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差价作为对价,这叫借名买房合同。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其理由主要应从政府推出经济适用住房的目的考虑,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经济适用住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原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借名买房的行为还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依据合同法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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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只能用别人的名义代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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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际购房人和名义购房人要签一个代理合同还要公正。   借别人的名字买房风险很大的,大多数挂名买房都是在熟人之间进行的,而且往往关系密切,因而办理过户不及时。但随着房屋价格不断上涨,“见利忘义”的事情时有发生,出资买房人往往吃了哑巴亏。 挂名买房务必尽早过户,只有过户完毕,才能确保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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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儿开心哦 加入VIP|个人中心 | |百度首页 百度文库_文档分享平台 新闻 网页 贴吧 知道 音乐 图片 视频 地图 百科文库 协议书(他人名义购房) 3 百度一下 帮助 全部DOCPPTTXTPDFXLS 首页分类教育文库 精品文库 机构合作 文库VIP 个人中心 2016高考 百度文库实用文档表格/模板合同协议 协议书(他人名义购房) jxjjlaw上传于2013-12-23|(2人评价)|4227人阅读|646次下载|暂无简介|举报文档 在手机打开 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购买位于 区 栋 号房产,因自身原因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因此以乙方名义购买,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二、本协议约定房产的所有购房款、按揭款均由甲方交纳,所有缴款(交费)凭据、证件等由甲方保管,与乙方无关。 三、本协议约定房产的产权归属甲方,甲方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四、如相关条件成就(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交清等条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将该房产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 五、如甲方未及时支付银行按揭款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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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风险一:失去房屋所有权 有的时候,虽然本人具有购房资格或权利,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如家庭问题、婚姻问题等,不方便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从而采用别人的名字买房。 这样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风险在于您可能会失去自己的房屋所有权。 如果借名人无法证实名别人名义买房事实的,即不能够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协议、购房款由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事实存在的,法院一般会将出资购房的行为认定是一般借贷行为,借名人只能要求被借用人返还购房款,而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另外,根据无权公示原则,若被借用人在借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卖给或抵押给善意的第三人,由于其房屋登记在被借用人名下,那么借用人不能以自己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来对抗善意第三人。最终,借用人很可能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风险二:购买违法,国家收回住房 国家的政策性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实施的民生工程,但由于其优惠的价格也吸引了不少并不具备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市民,他们为了规避购房资格的限制,而借用具备资格的他人购买。 但是,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因为贪图政策性住房的优惠政策而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政策性住房的规定。因此,这种购买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购买,国家将会收回政策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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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失去房屋所有权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可能会让你失去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如果借名人无法证实其借别人名义买房的事实,也就是说不能够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的协议、购房款由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事实存在的,法院一般会将其出资购房的行为认定是一般借贷行为,借名人只能要求被借用人返还购房款,而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2、国家因其购买违法而收回住房 国家的政策性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实施的民生工程,但是由于其优惠的价格也增加了借名买房的气焰,因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如果有人贪图政策性住房的优惠政策而借用他人名义买房,也就违反了国家关于政策性住房的规定,这种购买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购买,国家也就会收回政策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 3、真正出资人很可能财楼两空 如果借他人名义买房,一旦名义产权人偷偷的出售该房产,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购买了此房产,那么真正的出资购房人以后将无法追回此房产,并且如果名义产权人已经将卖房款挥霍或卷走,真正的出资购房人很可能会财楼两空。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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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及的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问题,如果借方当时有资格买房,借方想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首先得与被借方达成协议,得到被借方的转让许可(从当初被借方同意借方用其名义购买房屋的情况看,双方有协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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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风险一:失去房屋所有权有的时候,虽然本人具有购房资格或权利,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如家庭问题、婚姻问题等,不方便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从而采用别人的名字买房。这样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风险在于您可能会失去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如果借名人无法证实名别人名义买房事实的,即不能够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协议、购房款由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事实存在的,法院一般会将出资购房的行为认定是一般借贷行为,借名人只能要求被借用人返还购房款,而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另外,根据无权公示原则,若被借用人在借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卖给或抵押给善意的第三人,由于其房屋登记在被借用人名下,那么借用人不能以自己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来对抗善意第三人。最终,借用人很可能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二)风险二:购买违法,国家收回住房国家的政策性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实施的民生工程,但由于其优惠的价格也吸引了不少并不具备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市民,他们为了规避购房资格的限制,而借用具备资格的他人购买。但是,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因为贪图政策性住房的优惠政策而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政策性住房的规定。因此,这种购买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购买,国家将会收回政策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三)风险三:无法取得单位集资房屋所有权单位自行集资所建房屋也是受到大众追捧的对象,有的人为了买到价格便宜的集资建房也会使用有资格购买人的名义买房,这样做的风险在于,您有可能会因为集资单位的种种限制性条件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因侵犯了集资单位的某种优先回购权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二、用他人名义买房能不能卖用他人名义买房存在风险隐患太多,如果借名人无法向法院证明其房屋是自己借用别人名义买房,法律上房子产权以合同上的登记名为准,借名人与被借名人则是借贷关系,这样的房子是不能够办理房产证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另外,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没有房产证书的房子在市场中的流通存在很多纠纷隐患,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这样无产权的房屋,多数也不放心。以上就是关于用他人名义买房是否有风险、用他人名义买的房能不能卖问题的解答。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打算以他人名义买房者应综合考虑利益与风险,权衡得失。尤其在国家限购令发布后,有人因不符合购房资格而借用亲戚朋友的名义购买房产,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您现在正有这样买房的打算,最好先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寻求帮助,规避风险,这样才能够让您在购买房屋过程中更加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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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觉得风险挺大的,还是不要用他人名义买房。 1、【他人】可能存在私下交易房产的可能。 2、【他人】可能存在私下抵押房屋贷款的可能。 3、【他人】可能利用产权归属信息进行其他非法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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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夫妻双方签字,但夫妻双方可以进行书面约定房产归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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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以别人的名义贷款买房的风险有会对自己的信用记录带来不利影响。很容易引起纠纷,除了对当事人本身财产权利的损害以外,亦是对双方感情的破坏,从亲人变仇人的不乏其人。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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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合同当然是有效了,只是对他人有效,至于你和他人那就是你们自己的事情,如果非直系亲属建议你要慎重,这种事情很容易出现扯皮,就好比贪污的宁愿把钱放家里,也不会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去存款一样。签约和办房产证都要本人才有效,你可以出资,但法律上所有权是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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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北京限购政策是针对70年产权住宅。商用的不在限购政策之内。公司买房,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视为是个人买房,无法用公司名义。因目前北京对公司吗,买房有明确要求,建议可否将公司名称以及注册资本描述一下,这样可以初步判断您是否可以以公司名义买。由于您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子,即使连续缴纳五年社保和纳税,但是也不可以再购置70年产权的住宅了。您可以把现有的一套房屋和夫妻进行更名。如果是给儿子,那必须确定以下几点:一:已年满18周岁。二:在北京有连续五年纳税或者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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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万不要这样,虽然通过公证可以实现。   但是户头还是在对方名下,这年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建议不要这样。   你可以先了解一下当地政策,很多地方都有购房入户的政策。   房是自己的心才安稳。   补充,一定尽快办理过户,日子长了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只要户主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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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以个人名义继续缴纳或换家有交公积金的单位,这样对以后买房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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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由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彰泰。兰乔圣菲*栋*单元*层*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计116.2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02.85平方米,公摊面积13.38平方米)。并签订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   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由乙方享有,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充分、及时履行交付房款及相关税费等合同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甲方不享有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开发商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任何补充协议、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等,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是上述商品房的实际出资人,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该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权利。该商品房基于业主所派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给付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借名及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补偿。甲方在借名期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补偿。   第六条   借名期间,如需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办理。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增加任何共有人,也不得将产权证办至第三人名下。甲方应当在实际取得产权证之日起   日内交由乙方保管。   如政策变化,乙方在桂林符合购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将上述商品房过户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员名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七条   借名期间,如乙方需出卖、出租、赠与上述商品房或者用于抵押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商品房用于抵押。   第八条、借名期间,与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上述商品房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缴费凭证、发票等均由乙方保管。如需有甲方亲自缴费的,乙方应当及时将费用返还甲方,甲方亦应当及时将相关缴费凭证、发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   借名期间,上述商品房不属于甲方的财产,如甲方有不测的,甲方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该商品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财产的,不得对该商品房进行分割。   第十条   甲方应恪守诚实,在借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的权益。如甲方及甲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上述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甲方知晓任何第三人主张该商品房权益或者法院强制执行、保全该商品房的,或者甲方作为债务人被诉至法院且诉讼金额达到   万元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应对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当中,凡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当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或者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自行办理。否则,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或者主张协议无效。否则,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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