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 (七)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八)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九)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中所列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 2、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 4、住房被拆迁,无经济能力支付回迁安置费用的。 (十)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 依照第(一)、(五)、(七)、(八)、(九)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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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只有以下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提取 ; 二、拆迁安置提取 ;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民楼“填平补齐”等); 四、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提取 ; 五、租住住房提取 ; 六、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 七、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 八、离休、退休提取; 九、出境定居提取; 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 十二、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四、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十五、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六、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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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一 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步骤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步骤三 领取转账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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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若公积金贷款已签订按月转帐还款代扣业务,则借款人及其配偶只可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的一个月之内才可以提取,若超过该时间段,则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帐户金额。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的按月转帐还款代扣业务。(你和你老公一起还你老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本人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公积金卡及密码、公积金借款合同到当初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办事处办理。 希望能够帮到你,请采纳!。希望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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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 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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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是很简单的。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 需要材料:提取申请表(原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籍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辞职后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提取申请表(原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籍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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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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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通用提取流程: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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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的理由提取出来,需要带 购房合同(必须有自己名字)、贷款合同(自己的贷款)、银行打印的还贷明细(这个好像有还贷总时间的要求,可以打上面的电话根据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咨询),身份证,公积金卡。 都需要带正本,不需要申请书之类的东西,到房产交易大厦办理,可以即时办理,之后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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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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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业务流程: 一、请先致电,并将你的所在单位、所属银行,所属银行支行,业务需求告诉工作人员,会先确定一下为你办理的业务可行性及时间安排。 二、在你所在的单位或者负责管理你的公积金资料的部门拿到公积金申请表(如拿申请表单位要资料,我们可帮忙提供) 三、准备好所有资料后,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带上你的所有必备资料与你会面。你需要带上你的公积金存折以及身份证及申请表。 四、你带上你的公积金存折、身份证、申请表及我们提供的合约,到所属的银行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即可进行提取。 五、成功完成业务需求后,现场交付手续费,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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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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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汕头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了呢。 然后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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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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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五)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六)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七)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八)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十二)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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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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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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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贷款购房,你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需要你提供购房的收据、购房合同;填写一张申请表(在你们单位公积金专责那里领取)即可。交给你们的专责,其余的事情就是他去办理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只面对单位,不针对个人办理业务。 如果你是全款购房,就必须在合同签订的半年内申请支取公积金(可以把你账面上绝大部分支取出来,但一般要求留最近三个月的余额。)个人需要提供的就是合同、身份证、收据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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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一些与房子有关的名义提取 比如装修 老房翻新 交房租 交房子的税费 等 只要于房子有关的都可以提取。 以下是原则上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13)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 (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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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需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 银行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望回答能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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