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房贷政策是首次房贷可贷7成首付3成,二次贷款可贷3成首付7成,2次以后买房不给贷款。只是商品房,商铺、酒店式公寓等等与此政策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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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2016上海市买房政策: 一、商业贷款                      目前大部分地区首套房贷款政策主流是仍需首付3成,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即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55%;      二、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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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上海市房产限购政策: 现在上海户口下最多可以有2套房产。         再买就不能买了。认定为二套房的话贷款首付要超过70% 不是上海户口只能买一套,然后要有三年的缴税记录。 现在审核房子都是以家庭为一个单位的,哪怕房子产证上只有你老婆一个人或者你一个人的都认定为你们家庭单位的房产。 但是如果有房子你是结婚前名字就在产证上而且产证上有你父母也有你的,这种情况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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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 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房产税可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 3、能提供出在上海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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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动迁房买卖政策:对于动迁房是否可以买卖,目前存在不同的观点。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可认定为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动迁房买卖的合同并不存在上述情形,因此属有效民事行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物权法》也将债权和物权进行分开处理,即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因为物权不转移而变成无效合同。因此,拆迁房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要签订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完全可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利。因此,可以说签订一份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是买卖双方(主要是买房人)保护自己权利的关键。动拆迁房买卖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因而蕴涵了极大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这种类型的纠纷案例不胜枚举,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而其法律风险,主要是在买受人一方。一般情况下,动拆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卖家都会要求买家支付全部或者绝大部分房价款,而买受人在支付了巨额房款后却并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人资格。双方虽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卖方在法律上讲依然是不折不扣的房屋所有权人,这样买受人就会置于高法律风险地位。事实上一旦风险发生有可能导致买受人房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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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0.25% 2月28日,央行决定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沪公积金中心确认:酝酿上调公积金个贷额度 3月23日,上海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正在酝酿上调的传闻迅速传播,单人未来可能贷款70万元,每户可贷140万元。 3、央行330新政:公积金贷最低2成二套4成 3月30日,央行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4、财政部与国税总局:普通住房营业税"5改2" 3月30日,财政部与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分析认为,这项财税刺激属于重大利好,比降低首套房首付的意义还要重大,估计5月份楼市成交会高涨起来。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对市场来说,二手房交易将起码上涨15% 5、上海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贷120万元 4月9日,上海发布公积金新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调整至100万,缴交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基础上增加20万。新政策将自4月15日起实施。 通知称,本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新政策将自4月15日起实施。 6、央行母亲节宣布降息0.25个百分点(5月10日) 恰逢母亲节那天,央妈决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 7、上海公积金利率下调(5月11日) 就在央行宣布降息的第二天,紧接着上海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宣布下调: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 8、央行首打组合拳 28日起降息0.25%和降准0.5% 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9、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五年以下3.25%下调至3% 上周六央行降息降准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昨天,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宣布,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利率下调后,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00%。 2015年6月2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执行新利率。6月28日前发放的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的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2016年1月1日执行新利率。 此外,上海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的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10、央行降息0.25% 降准0.5% (8月26日) 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 11、上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 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0%下调至2.75%。 12、三部门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 首套结清最低20%买二套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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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人上海买房政策是怎样的呢?需具备哪些条件?外地人上海买房政策的最新规定:上海浦东新区在操作层面收紧限购政策,即在浦东新区名下无房产的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生活的外地户籍居民,将不再具备购房资格;同样条件的本地户籍居民,最多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消息还指,以网签时间计,该规定自11月25日晚9时起执行。据称,此前该条件的本地户籍居民可以购买二套房。上海户籍买房政策对此,当地多家房产中介及房产研究部门26日对消息予以证实,浦东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按照去年6月底,上海对单身人士的购房资格规定严格执行,此类离异或丧偶者现在都一律被认定单身。但也有业内人士透露,浦东只是最后一个收紧的区域,此前上海多个区县都已经据此标准执行。上海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也表示,此政策不算收紧,只是重申。但在实际操作中,此前在上海浦东购房,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生活的居民,亦被认定为居民家庭。有分析认为,这该类条件居民此前可能具备购房资格,而按新的操作口径,此类居民将被认定为单身。而对于单身人士,目前只允许上海户籍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对此,有业内人士则认为,浦东新区单身限购政策收紧,会影响浦东楼市成交量的变化,尤其是最近市场热度较高的自贸区板块,比如森兰板块、临港新城等。外地人上海买房政策非沪籍居民或家庭:1.以结婚为前提须提供结婚证;2.在上海工作满三年以上交满2年税单或社保;3.名下须无房产,限购一套住宅。4.非上海户籍的单身人士暂停在上海购房。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可享受最低7折优惠(目前沪上各大银行实际均执行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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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上海市已有1套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于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上海买房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想要在上海买房,需要符合上海住房限售政策的各项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两年内在沪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的证明。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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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二套房的定义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第二套房的定义主要认定条件,哪怕房子产证上只有你老婆一个人或者你一个人的都认定为你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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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房管局称,持三年以上居住证的外地人可购买第二套房,而此前,这类居民则是限购第二套的对象。上海市房管局对此的解释是,上海户籍家庭的概念是指具有上海常住户口,包括持有上海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居民家庭。当时,尽管上海市房管局称这一操作办法早已执行,但上海多家开发商及中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原来并不了解,且上海去年出台的限购文件中也没有对此予以明确。上海市户籍家庭,指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上海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分析认为,这是对近期有关“持长期居住证满3年可购二套房”的回应。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也发布消息,上海房管局局长刘海生重申上海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严格执行限售政策,“政策不改变,力度不放松,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还有业内消息称,已从上海嘉定等区县房产交易中心证实,持居住证满3年的外地户籍人士,不能购买二套房。根据上海相关政策,在购房之日起之前两年内,外地户籍人口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限购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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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外地人购房社保缴费从2年提高到5年连续;单身不结婚也可以买了。但只限一套。 2、限购审核提前到签约前; 3、已有房屋贷款未结清,买二套普通房首付5成,二套非普通首付7成;外地有房有贷款,上海无房,属首套。 4、贷款折扣统一上调到最低9折; 5、银行贷款执行认房不认贷; 6、限购政策及银行二套贷款政策均以网签时间为准,(新政颁布日)不设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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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商住两用房贷款政策 其实商住两用房贷款流程上与普通的购房贷款无异,只是利率、首付要相对高一些: 1)商住两用房贷款首付高达5成,对普通人来说首付资金都是个问题。而普通住宅首付:首套房2成,二套房5成。 2)商住两用房贷款利率高,一般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个别银行为基准利率的1.3倍(即上浮30%)。普通住宅利率:首套房执行基准利率或下浮12%,二套房按基准利率上浮10%。 注:上海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即只要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无论是否结清贷款,再贷款购买住房都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此外上海商住两用房不支持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只能申请公积金提取还商贷。而且商住两用房税费高(超过30%的土地增值税、5.5%的营业税等等),以及使用年限短、不能落户,导致交易难。所以准备购买商住两用房的朋友,一定要先算好账、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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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高实际贷款额度。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 二、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 三、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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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住房限购政策: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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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2015年7月6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从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综合环境等三个方面阐述上海最新的人才政策,其中最受关注的政策包括向符合条件者定向微调住房限购政策。这将意味着,对于这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沪籍人才,今后有资格在沪购房。 上海限购令首现松动,自2012年6月27日,上海楼市“限购令”再度升级,明确表示非上海户籍居住一年以上单身者,不可买房,这一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非上海户籍单身人士的买房需求。时至今日,该《意见》的出台表明,对于这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沪籍人才,今后有资格在沪购房。 《意见》中规定,对达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且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一定数额或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非沪籍人员,定向微调住房限购政策。该《意见》的出台表明,对于这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沪籍人才,今后有资格在沪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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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如下: 1:以家庭为单位,即必须是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单身的不可以购买。 2:是在上海购买的首套房子,且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以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注意:是累计不是连续。) 3: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或者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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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上海购房新政策: 一、2016非上海户口的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条件 对于2016年想在上海买房的外地人来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2016年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关于补缴社保这点,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二、2015非上海户口的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后的户口问题 根据上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办户籍。条件设定分为申办条件和激励条件。 1.申办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2.激励条件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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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上海市买房政策:一、商业贷款目前大部分地区首套房贷款政策主流是仍需首付3成,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即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55%;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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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购房人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5)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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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政策: 1、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比较多,一般可能不止一户人家,还牵涉到已分户的成年子女,而拆迁安置协议只与安置对象中的一人签订,购买此类房屋容易在无意中侵犯其他共有人(安置对象)的权益而导致无效。 2、此类房屋没有产证,如遇房价上涨,原房主极易反悔,导致纠纷。 3、虽然一定期限满后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房屋转让的营业税、个税等负担极易转嫁到购买人,导致房价提高。 总之,购买安置房的风险较大,容易发生纠纷,牵扯到自己和家人的很多精力,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故购买安置房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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