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积金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带上符合以上相应条件的证明,比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提供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离(退)休的需要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等,并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卡),到工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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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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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满足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5、出国、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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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有三种情况: 1、你退休了。当你退休之后,可以凭你的公积金卡和退休证明,去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把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 2、买房子。如果你买了房子,合同姓名是你的,那么你可以凭购房合同、房款发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你的房款发票总额。 3、装修房子。装修和买房子一样,你凭装修合同、装修款发票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装修发票总额。 希望能帮到你,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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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阴提取公积金操作 提取国家是不收费任何费用的。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各地的执行情况来看,尽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没有对提取住房公积金作收费或不收费的明文规定,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指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自己取自己的钱,国家自然没有道理收费的。 1、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2、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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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阴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中路8号 江阴没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跟无锡公用一个中心: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地址:朝阳路137。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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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入你所在的城市公积金网站,可以查询缴存在你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在首页上点击“公积金查询”,出现新的界面,界面上会告诉您有两种查询方式,第一种是声信电话,第二中方式就是网上查询。接着,输入您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账号个人账号(共21位))或身份证号码(15位、18位均可)和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卡号,至少输入两项以上内容,点击“查询”即可。 如果您输入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卡号不正确,系统会自动提示您重新输入正确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卡号。如果您还没有领取住房公积金查询卡,请到您本人所在单位领取。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中没有录入身份证号码或录入的身份证号码不正确,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信、单位账号、个人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正手续。谢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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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3)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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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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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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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需要以下的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2、租房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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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户口的可以提取,大装修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有很多机会的,具体看所缴纳公积金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公积金提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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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国家是不收费任何费用的。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各地的执行情况来看,尽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没有对提取住房公积金作收费或不收费的明文规定,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指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自己取自己的钱,国家自然没有道理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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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有三种情况: 1、你退休了。当你退休之后,可以凭你的公积金卡和退休证明,去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把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 2、买房子。如果你买了房子,合同姓名是你的,那么你可以凭购房合同、房款发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你的房款发票总额。 3、装修房子。装修和买房子一样,你凭装修合同、装修款发票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装修发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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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租房的名义满足条件可以把公积金取出来。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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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了解如下: 公积金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带上符合以上相应条件的证明,比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提供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离(退)休的需要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等,并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卡),到工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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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地址:朝阳路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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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地址:无锡市江阴市朝阳路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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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供贷款人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申请人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6、需要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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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江阴市朝阳路137号。新金税花园对面。附近公交有13路、6路、2路、15路。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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