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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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性住房是针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推出的低租金或低售价住房。条件设置各地区不同,一般包括家庭收入、住房面积、家庭资产等方面。目前各地区均设置了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议到当地主管部门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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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北京市规定,1人申请限价房的,要求年满30周岁;2、2010年10月8日起,申请人不得带父母申请;3、要求你年收入8.8万及以下,资产57万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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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家庭或家庭月人均收入为1300元以下的特殊群体家庭。   殊群体包括:优抚对象、军烈属、复转军人、残疾人、区以上劳模、离退休人员。 2、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以下的家庭。   3、长春市城镇户口或已经列入长春市城区的非城镇人口(原耕地被征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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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条件中所指的家庭成员可以是包含父母(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如果双方都是深圳户口,收入线标准等条件不可以放宽些 3、名下在外地到达有房产,深圳没有,不算符合条件(除非在深圳无法查到相关记录) 申请深圳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参照2011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第五章 申请条件   第二十条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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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深圳保障性住房证明的方法(一)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三)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五)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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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数之下;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10倍数之下;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未享受过以下优惠政策:1、购买过农民公寓;2、在解决农村住房难中享受过集中建房和泥砖房改造政策。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三年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5倍数之下;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20倍数之下;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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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保障房申请条件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下(含3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 (四)无自有住房、无宅基地;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 市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各镇(街)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辖区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 第六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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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中山保障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2年以上;(2)家庭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同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下;(4)未婚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符合以上前提条件下,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汉族,男22岁,女20岁;少数民族,男20岁,女18岁);(5)离婚家庭无房一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具有以下条件:①离异前家庭只有一套住房;②离异时间必须满2年,且房屋产权转移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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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惠州市所属城镇居民户籍。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各县、区对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县、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   4.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符合本条上款第1目、第2目条件的年满30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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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时,要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5238.12元以下。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在异地乡镇工作基层医务工作者、乡村教师、引进人才等。其申请条件为年满18周岁,在保定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在当地无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个人或者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8571.49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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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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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住房保障房的申请条件: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所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三、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标准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为济南市市辖六区户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无房。申请人年龄标准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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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据了解,深保障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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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若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服兵役等原因迁移出本市的,该成员视同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线,低收入标准线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统计部门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初步确定为6.3万元/家庭年收入);3、家庭成员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土地和住房;4、家庭财产价值总额(含金融资产、经营性资产及其它所有可以转化为现金的资产)在提出申请前不超过规定的限额,该限额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统计部门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6、我市接收安置的军休干部、重点引进的高级人才等人员,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不受规定的收入、资产等条件限制,由市政府另行规定。基本上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就是以上6个条件,你要是有这些条件就可以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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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具体规定如下:中山市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划定标准如下: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8年),且在中山市工作并居住。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标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0元/月(含480元/月)的家庭,家庭资产总额符合中山市的有关规定;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三、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标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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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常州保障房申请条件是: 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或是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凭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且家庭财产总额或是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规定的租凭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这些都均为保障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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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具有佛山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或离婚人士,可单独申请。 (二)在佛山市有稳定职业并连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没有自有住房的非佛山市户籍家庭。 (三)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申请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且没有自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在佛山市就业,具有佛山市户籍,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申请当年个人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本人没有自有住房的人员。 (五)各类引进人才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住建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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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经济适用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3)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关于调整2012年度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一、调整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200元调整到138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700元调整到1900元。二、调整城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一)从2012年7月1日起,城区的政府房价补贴标准从3400元/平方米调整到3570元/平方米,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公有住房收回价格从3500元/平方米调整到3675元/平方米。(二)城区2012年度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无房家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租金为住房市场同类地区、同类住房平均租金价格的70%左右。(三)城区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价格从3190元/平方米调整到3350元/平方米,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6000元/平方米。《苏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一)城市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现为:具有苏州市市区户籍城镇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5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城市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可购买完全出售型住房或共有产权型住房;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可申请政府购房补贴。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i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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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北京限价房申购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限价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2、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3、限价房申请者家庭为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户,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米;4、限价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5、限价房申请者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并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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