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子你是拥有所有权,不会过期,有时间限制的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在我国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们个人只有拥有使用权。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是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商业用地是40年,工业和其他是50年,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始算起。 70年到期后,如果房子没有质量问题,还能继续居住,那么就再缴纳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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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权却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2、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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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产权70年,是指这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之后国家不可能无偿收回土地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担心使用年限满了之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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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权却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2、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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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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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年到了之后,你只需要在交点土地出纳金,就是续约的意思,然后就可以继续使用了,说白了就是再交点钱。 2、其实40年50年70年没多少区别,年限到了,如果你想继续要的话就交钱续签。不过土地永远是国家的,国家如果说要收回这块土地,那么商业地产的话是一赔三,住宅的是一赔一。 3、酒店式公寓、商务公寓是商业类的,以后要拆迁什么的话,赔率是一赔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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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房屋产权到期的解决方法是: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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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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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祝 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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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假如政府没有新的规划或拆迁计划的话,土地的使用权自动续约,你需要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如果有拆迁的话,会依据当时的市场评估价给与房屋的补偿的!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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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权却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2、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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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现在的政策是:70年的产权到期后,如果政府没有新的规划或拆迁计划的话,土地的使用权自动续约,你需要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如果有拆迁的话,会依据当时的市场评估价给与房屋的补偿的。希望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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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房屋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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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国家将收回土地,产权人则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70年后由于城市建设或其他政府行为要拆除房屋,收回土地,同样会根据相关拆迁管理办法给予业主相应的补贴。 依据目前的拆迁政策来看,由于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明显经济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涉及到未来   遗产继承等方面的问题。 涉及到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等问题,从长远来看,开征物业税将是一项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但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且距离商品房土地使用70年限期还很远,一旦业主对补偿低价的具体细则接受不了,有可能引发一定层面的社会问题。但政府会在适当的实际出台相关政策,购房者无需对70年后的住宅土地使用权方面有太多忧虑。,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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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到期后怎么办?这个问题非常不准确的,房子产权不会到期,房子本身是您的私有物,永久性的归属您,除非损毁。有期限的是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产权期限也不同。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工业和其他是50年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始算起,如果开发商06年买的地,3年开发,08年买的房子,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时间从06年算起,非常的坑爹。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可以优先继续缴纳费用延长土地使用权,至于这个叫什么费我一下子记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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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年的商住两用房到期后,其土地使用权如无其他的规划,是自动续约的。 2,产权年限指的是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3,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属于购房者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出租给购房者的,产权年限到期后,当地政府会根据当时的情况,如果无需拆迁的,是自动续约,购房者需要再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租金就可以的,如果需要拆迁的,是按照当时的市场评估价给与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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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 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 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 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 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 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 70 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 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希望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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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权却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2、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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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说可以免费续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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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房屋产权到期的话,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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