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久产权。不仅仅是终身,可以传承给后代。 美国房产的产权分2个,房屋和土地产权,都是永久的。 虽然是永久的,每年的产权的持有成本: 1、房产税大约1%,每个州不同。德州、纽约、加州要高一点,基本1.2~2%。房产税是政府部分估价出来的。比如估价100万美元,每年缴纳1万美元。美国缴纳的1%房产税,主要用来发政府、社区员工的工资、学校建设、社区设施、环境美化、道路建设、绿化等,所以美国的房产税反过来优化的房产,让房产升值,所以并不是简单的交了1%,和中国不一样,不是交了就白交。您可以看郎咸平关于美国房产税的论述的视频。这个太多的中国人有误解,把在中国的思维带到美国。 2、物业费,0~2000美元不等,一般500美元/年。帮您除草、保安等。 3、保险,500~2000不等,一般600美元/年。这个一般是全保。 4、遗产税,如果传给下一代,需要缴纳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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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拿大的房产使用时永久的。但是要交房产税加拿大房地产税征税的主要对象是土地、地上建筑物及永久性的构筑物。大部分省区,除征收营业性房地产税外,对市政区居民、农村居民住宅也同样征收,还有的省对农地和林地也征税。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几乎涵盖了所有类型的房产和地产,甚至设备和设施。 在加拿大政府统一制定的财税政策下,各省及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开征房地产税。但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统一的房地产税税率,这是因为房地产税是地方税种,税率由省或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财政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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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的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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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那天开始计算。就是说,等房子到了业主手里,产权至少已经过了一两年了。 如果是卖房,按照房产证或契税票孰先的原则,计算有无营业税。根据330新政,房产证或契税票满两年即可免征营业税。 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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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年限存在差异事实上,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还要追溯到1990年国务院公布...并对各类性质土地的最高使用权年限进行了说明,分别是居住用地七十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去房产公司去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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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香港岛及九龙半岛部份(界限街以南的土地)的私人土地在法例上是永久拥有业权,九龙半岛的界限街以北,由1898年起计,所有土地只拥有99年使用权。也就是说在1997年已期满,但当年中英谈判时已协定,1997後所有私人土地业权自动申展至2047年。也即是说,香港的私人土地并无年期限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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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香港房子产权是理论上是终身的,50年以上的老楼,政府会强制让业主维修。但是每个单位的地皮是向政府「租」借过来的。每年要向政府交地租。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的区别是土地性质的不同导致土地使用年限出让长短的问题,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和70年。 2、每种房子的租期不一样,如果97年以前落成已到期的,租期续到2046年,97以后落成的,租期有70年。 到期后,政府不会拆房子,只会加地租及重新厘定租期。 买香港的房子,重要是要到地政署「查册」就是查房子的过去及现在,上面清楚注明房子的政府租约。 3、房屋产权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只要不是危房,永远都是你居住使用,如果城市规划占用,当然会赔偿。你所说的70年期限,实际上是土地使用年限,不是建筑物年限,这两者有质的区别。70年到期后,可持证件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续期手续,不会影响你的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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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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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在房产交易中一般不是影响价格的因素. 住宅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70年,但40年50年的都有,时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时算起. 目前国家对使用期满的土地只有指导性的意见,可以自动延续,付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这次物权法草案的起草人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在到底付多少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明确了国不与民争利的原则. 因此在土地使用年限上作为一个参数对待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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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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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年限,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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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我只知道一些国家没有有的国家有年限比如中国有,房产年限和土地年限是一样,你说的应该是土地使用年限。国外的土地属于个人,就是私有的。没有年限一说、美国式可以继承给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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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我只知道一些国家没有有的国家有年限比如中国有,房产年限和土地年限是一样,你说的应该是土地使用年限。国外的土地属于个人,就是私有的。没有年限一说、美国式可以继承给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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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您应当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房子还是自己的。 2.《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 3.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 4.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土地延期地价计算方式。 5.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6.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而对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五次审议稿有关规定修改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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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房产使用年限是999年,其实说999年也就是指永久了。英国的楼房是哪里需要修补就修补哪里,框架则永远不会垮,所以房产就可以永久使用。这与我们国内是很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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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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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之前了解到来看其实的话在日本的日本房产是没有年限的不过需要注意的就是产权没有年限,但建筑物寿命有年限。在日本持有房子的话,每年要交固定资产税。如果是大的集合住宅还要每月交共益费(相当于物业费吧)和维修费。希望这回答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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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是指最高年限,而开发商取得的土地的用途和实际使用期限应以土地登记确定为准,日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算起。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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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房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年限也就不同,不过就算土地年限到期了你买的房子还是你的,国家要收回土地的话还是会做适当补偿的,至于补偿多少就看到时的情况了。 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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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商业房产使用年限到期后会怎么样: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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