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1、主客体有所不同 客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主体:国家是国有土地唯一和统一的所有者。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客体具有多样性。其包括村民集体、村内2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2、享有权利有所区别 国家对国有土地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享有与土地联系在一起的一切财产,而农村集体对集体土地只享有部分的处分权,国家对集体土地掌握最终的处分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享有与集体土地联系在一起的财产(例如地下矿产)。 3、产生方式不同 1956年,我国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国家通过没收、征收、收归国有等法律手段,逐步建立了土地国家所有权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经土地改革后农业合作化产生的。 4、所有权的行使、保护、流转不同 国有土地所有权能流转,有土地使用权市场,集体土地所有可以流转或改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无市场;可以通过划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可分为以下几种:(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剐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国有土地追索权五时效限制而集体土地所有权追索权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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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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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当前政策:不能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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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人):________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 第二条 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并承担转让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第三条 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四条 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自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六条 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更名过户手续。 第八条 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九条 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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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效力待定,要看双方是否共同为该土地所属集体内成员。集体土地只能在本集体成员内流转合法。农村宅基地只能是本村人之间互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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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对策如下: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十)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当时未计算面积,并无规定地界,几经变迁,从而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证据遗失,无据可查,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及城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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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转让,但是不能自由转让,主要受到以下几点的制约: 1、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 2、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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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取得的方式分为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授权经营、荒地拍卖、拨用宅基地、拨用企业用地、农用地承包、集体土地入股、其他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农用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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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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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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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权补偿是归属于土地拥有者的,不过有些地方会先发放给当地的政府或者说居委会,然后再转交给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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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抵押的应该是土地使用权。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抵押问题。单独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除荒地使用权外,其他都为法律所禁止。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的,如属企业房产,法律允许,但以后能否转让变现则无法律规定。实践中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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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的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而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住房限制流通,只能在本集体内转让,而且需要符合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分为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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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估计办不了,宅基地是不能过户给非该集体组织成员的。 不过你先去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吧,不明白为什么你的房产证当时能过户,是不是你的房子本身就是小产权房,这样的话,本来就不是合法的登记证明,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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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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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没有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这种自发性的隐性流转带来许多问题,如污染环境、随意占用耕地、浪费土地以及农业面积锐减,影响总量动态平衡的实现和粮食产量的稳定;低价出让、转让和出租农村集体土地,造成集体资产的不断流失;随着土地用途的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实施,土地的用途管理无法到位,造成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跟不上、布局零散、建设规模小、经营粗放以及效益低等问题;本来应该征收的土地资产的流转税费也无法征收;用地权属不清诱发纠纷和上访,等等,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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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进行行政处理,向国土局、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只有对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进行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 注意:如果不经过行政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属于土地权属争议 一宗地两个证的情况,后办的证有效,由于土地局两个证都收回去了,现在此宗地应该重新确权。 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 1.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无效的,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在人民政府行政处理阶段,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程序为:申请、受理、调查、调节和处理。 a.申请是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书面申请,是案件受理的前提; b.受理是土地管理部门对深情地接受和立案,是处理程序程序的开始; c.调查是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是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调查的目的就是弄清案件事实,调查中证据的取得:1)当事人提供,你可以提供个人证据有:原始土地租赁合同不光是你签字的,还要有村里签字或者盖章的,原始土地租赁费收据,其它的证人证据。 d.调解是自愿基础上的协商,是处理中的毕竟环节; e.处理是为了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对案件的处理结果。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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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抵押登记要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条件。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企业须在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能设定抵押。 2.在抵押前须得到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书面同意。书面同意文件应包括: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 3.在办理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土地管理部门还应核定通过拍卖抵押物实现抵押权时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 4.因处分抵押财产需要改变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时,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先办理征地手续。将抵押的土地转为国有,然后再按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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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网上很容易找到的,自己下载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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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依据当前政策:不能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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