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以
1、首套房,面积小于90平米的,收评估价的1%; 2、首套房,面积大于90平米小于144平米的,收评估价的1.5%;
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调整为对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契税减半。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调整为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按1%
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由当地财政局收取),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商品房交易经批准后,买方凭《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缴交契税,缴纳的契税标准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
在北京买房如果是第一套房是以房子总价的三成做为首付。如果是第二套房是以房子总价的六成做为首付。买第一套房需要以下条件:要有北京户口。申报摇号。所谓第一套房就是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如果结婚则在夫妻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这时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