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包含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当年10月1日开始
- 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 可以去仔细的翻阅这本书
-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可以去仔细的翻阅这本书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普通住宅是指的项目平均住宅面积吗?不是。普通标准住宅的条件看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符合条件的免土地增值税。同一项目不同住宅面积的,按比例分摊成本,分别土地增值税。150
一、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二、征收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三、计税依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