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产证若是男方的名字,房子属于男方。但男方要补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还有包括因装修增值的一半,反之亦然。房产证若是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有,离婚平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你好,根据本人一直的了解可知:1.可以买房。名下只有一套房子的话,您是上海人就可以再拥有一套房子。因为上海人名下可以有两套房子。但必须买卖共同拥有的房子。您买房算第二套。贷款的话,都是算第二套的标准进行的。因为您之前贷款
您好。这种情况下,按照老房本计算房屋的原购房日期。如还有疑问欢迎您随时咨询,谢谢!
您好,在结婚登记后购房,无论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还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果在出资时未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则视为赠与夫妻双方,故离婚时该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如果一方父母出全款购房,且在购房时明确表示仅
如果是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