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很模糊,你问的是道路施工监理是怎么规划的,这个东西好说只作参考: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有关合同及协议。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会。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审查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格资料。
6、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内容包括: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
8、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应资料。
(1)监理规划的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案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
(2)监理规划所起的作用
1)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规划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项监理工作做出全面系统的组织和安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采取的工作方法和手段。
2)监理规划是建设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的依据,监理规划是政府建设监督部门对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的主要依据。
3)监理规划是建设单位确认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监理规划是建设单位确认和了解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釜底依据文件。
4)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内部的考核依据和主要存档资料,监理规划的内容可以随着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是真实地反映项目监理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记录,也是监理单位主要的存档资料之一。
1、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有关合同及协议。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会。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4、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格资料。6、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内容包括: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7、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8、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应资料。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一)、路基工程质量控制1、预控措施 (1)、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机构是否落实,督促施工单位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探明地下管线设施走向,并加以保护; (3)、对控制桩进行复测和施工放样工作予以抽查; (4)、清除路基范围内的杂物和障碍物; (5)、排引处理影响施工的地面水和地下水; (6)、依据进场压实机具性能进行实地压实试验,确定有效压实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7)、对填方土样作击实试验,以得出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密实度的技术数据。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和淤泥; (2)、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应打碎; (3)、新填路基地段,应将原地面翻松整平、压实。若原地面横坡度陡于1:5时,应将原地区挖成台阶形,台阶宽度不小于1m,高度不宜大于30cm.; (4)、填筑路堤必须在整个宽度内分层填筑碾压,逐层检验压实度,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的功能相适应,一般不超过20~30cm,具体厚度应由现场试验确定。填筑时应先填路中,逐渐填至路边。原地面不平时,应从低处开始填筑; (5)、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6)、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不因潮湿及冻融而变更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面。如用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地基下层,其工作面宜作成2~4%的双向横坡,以利排水。填筑上层时,不应包复在透水性较好的下层填土的边坡上。 (7)、若填方分几个工作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时,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m; (8)、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区,应设隔离层; (9)、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淘洞取土。如有超挖,应按规定进行回填和分层压实; (10)、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实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11)、挖方路段路槽底面以下30cm范围内应全部翻松后,回填压实到规定压实度;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也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12)、旧路加宽应先清出旧路边坡表面松土草皮,再顺旧路边坡稍向内倾斜做成台阶,台阶高度应为一层填土的压实厚度,其高宽比应为1:1.5; (13)、路基压实标准遵照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14)、路基压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局部翻浆、“弹簧”可用换土法进行处理。3、分项验收和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见下表) (2)、填土土样试验报告及全线压实试验报告; (3)、测量记录、施工记录; (4)、自检记录、检测报告; (5)、质量评定记录。 (6)、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