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简单解释一下。不知道你能否看懂。一般现在的商品房开发,拆除的都是老旧社区,(我国第一批商品房还未到需要拆除的时候)这些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回迁时,该房产土地使用权性质保持为划拨,商品房是出让性质。两者差别是就是
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
安置房如果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上没什么限制条件那和商品房已经没有两样了,无非就是安置房小区的环境、物业可能没有正规商品房好。安置房如果是集体土地拆迁安置的,那属于划拨性质的,理论上划拨性质的用地是不能用于转让的,私下转
有价格和出售的区别。商品房可以办理三证,可以自由转让、安置房属于政府的贴钱给你安置,需符合规定才会给你。五年内不可以出售、如需出售,只允许政府回购、其它人没有权力买安置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