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同时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新标准,省部级领导办公室的使用面积应该 在54平方米以下,可配备不超过6平方米的卫生间。县级机关的科员以下的办公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 度不应低于 26℃。
办公用房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范围 整改范围是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
正处级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此次增加3平方米。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也从原来的6平米增加到9平米。 市(地、州、盟)及直属机关方面,所有干部的使用面积均有所增加,其中市正职办公室的使用面积增加10平方米,变为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未开工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应清理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