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通知(82)水电水建字第7号为了加强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更好地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一九六三年颁发的《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范定名为《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现予颁发,自一九八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作废。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部。一九八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模板工程第三章钢筋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工程第五章混凝土温度控制的措施第六章低温季节混凝土的施工第七章止排水、伸缩缝和预埋件的施工附录一大体积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的计算荷载附录二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附录三工地混凝土强度保证率和匀质性指标计算方法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1、2、3级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本规范未规定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按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进行。第1.0.2条水工混凝土应根据其所处部位的工作条件,分别满足抗压、抗渗、抗冻、抗裂(抗拉)、抗冲耐磨、抗风化和抗侵蚀等设计要求。第1.0.3条水工混凝土的施工应做到优质、经济、安全。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第1.0.4条有关混凝土的试验,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进行。第二章模板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物的特点及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工艺等条件,尽可能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模板型式。第2.1.2条模板及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保证混凝土浇筑后结构物的形状、尺寸与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2)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3)尽量做到标准化、系列化,装拆方便,周转次数高,有利于混凝土工程的机械化施工;4)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以保证混凝土表面的质量。第2.1.3条模板工程采用的材料及制作、安装等工序的成品均应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第二节材料第2.2.1条模板及支架材料的种类、等级,应根据其结构特点、质量要求及周转次数确定。应优先选用钢、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尽量少用木材。第2.2.2条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规定。第2.2.3条木材种类可按各地区供应情况选用,其质量宜达到Ⅱ、Ⅲ等材的标准。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不应使用。木材宜提前备料,干燥后使用,湿度宜为18%~23%。水下施工用的木材,湿度宜为23%~45%。第六节拆除与维修第2.6.1条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kgf/cm2以上,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木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标号的百分率计),才
验收标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强制性条文;《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强制性条文;《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砖砌体强制条文及条文解读;《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2011等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