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房预售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
需满足以下条件: 1、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
1、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开工证; 5、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 6、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