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房 协 议 书 经*******有限公司担保,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市**开发区**新村**苑*号楼***室住房一套。 二、租房合同期为1年,即2008年11月16日至2009年11月16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元整(¥600.00元)。 四、付款方式为半年一付,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水、电、太阳能热水器、煤气灶等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如需接电话、宽带网线,开户初装费由甲方承担,电话费及上网宽带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要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房屋续租满2年后(2010年11月16日后)返回给乙方。 六、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九、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第二次付款应该提前10天付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水表起用度数为 ,电表起用度数为 。 担保方:(签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一、甲方出租人 二、乙方承租人 三、担保方) 仅供参考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八、本合同连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