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划拨和出让两种方法。 1、划拨。用地单位的项目如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要求,可以通过县政府审批无偿划拨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只有使用权,无权处分,转让土地。 2、出让。出让有招拍
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概念不是很清晰,也不懂得它与转让有哪些区别。其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在主体、行为性质等多方面都是有所差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
不用付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8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你好,为您解答,《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各类用地的最高年限,具体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