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xx 乙方(买受人):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
当事人按房改成本价或房改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后,又将房屋上市出售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因该已购公房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或出卖人与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官方范本) (以下简称卖方)与 同志(以下简称买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卖方将坐落于xx市 区 路(街、里、巷) 号(幢)
公有住房是不可以转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