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关于房产税缴纳时间: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
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房屋原价×50%×(1-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
1、契税;按房屋交易额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交易额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按房屋交易额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按房屋交易额1%或房屋现值-房屋原值差额2
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