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征收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常规房产税纳税时间有以下几点:1.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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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房产税计算:山西房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山西房产税(一)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山西房产税(二)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山西房产税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山西房产税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山西房产税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山西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山西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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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报时间一般是在4月和10月,但有的地方税务并未按照此规定严格执行: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半年申报缴纳,其中上半年为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的税款不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50%;下半年为10月15日前。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年应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取按月或季度的方式(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动)申报纳税,申报缴纳期为每月的10日前或季末后10日内。采取按月或季度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名单由各管理分局确定后报市局备案并传递征收大厅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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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征之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2.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征之房产税改革试点地区: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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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于生产的房屋建筑需要交房产税吗?要缴纳。房产税如何交?房产税一般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x(1-30%)x1.2%缴纳房产税,你单位属次情况。从租是房租收入x12%缴纳。一般在什么时候交?如果漏缴,怎么办?一般是每年4月和10月缴纳。如果漏交需自行补缴,当年的下半年补缴全年即可。如果是以前年度的当年补缴但不能做税前扣除,做以前年度损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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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一般按季度或半年征收。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对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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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征收知多少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相信这是许多购置了新房的朋友都非常想了解的。要了解房产税如何征收这一问题,首先应对房产税这一税收种类、房产税种类、征税对象、征税方式、计算方法、我国房产税征收现状以及房产证办理流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继第二步利改税之后才开始征税的房产税在我国目前尚处于试验阶段,各项有关房产税征收的举措尚不成熟。但随着人们纳税人意识的提高,房产税的缴纳已经日渐为人们所关注。为此,楼盘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房产税如何征收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您解答对房产税如何征收这一问题。房产税征收之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这是政府针对目前市面上的房产投机者进行的一次宏观市场调控,以保证人民住房的公平、降低房价的有效方法。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税征收之纳税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征收之房产税计算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征收之房产税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纳税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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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纳税人应于12月31日前,办理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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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于生产的房屋建筑需要交房产税吗?要缴纳。房产税如何交?房产税一般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x(1-30%)x1.2%缴纳房产税,你单位属次情况。从租是房租收入x12%缴纳。一般在什么时候交?如果漏缴,怎么办?一般是每年4月和10月缴纳。如果漏交需自行补缴,当年的下半年补缴全年即可。如果是以前年度的当年补缴但不能做税前扣除,做以前年度损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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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呢?自2011年1月27日发布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以来,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根据上海房产税细则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时需要缴纳房产税,使用税率暂定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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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新房(一手房)办理贷款时,都不可能有房证的。银行有备案合同就可以办理贷款。只要开发商手续都全就没问题(五证全,主要看预售许可证有就行,有它其他4个证就一定都有)。给你的合同一定要是经过房产局备案的备案合同,现在一般是机打的打印合同,每页右上角有“已备案”的水印就是真的备案合同。 契税得是在备案日期(合同第15页的日期)后90日内交纳,过期要收日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因为将来产权证由银行帮你代办,契税是办产权的要件,还有维修基金,这两个不交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银行先要就先帮你保存,将来办产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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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房产税费缴纳方法:房产税是以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为征税对象,以房产余值(税率1.2%)或租金收入(税率12%)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目前只有位于城镇、工矿区并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才征房产税。按年计征,分季缴纳(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房产税有两种计征方法:1、按余值,每年应缴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2、按租金,每年应缴房产税=租金收入*12%(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需要说明的是只需要出租的是住宅,而不管租客是否用于居住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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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一般5月和11月两个月征收,分别是征收上半年和下半年。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打个比方吧,如果你是个人,我是企业,你租给我房子用于我经营,我教给你租金,你交房产税。 如果我是企业,自己拥有经营用房,我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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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在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滞纳金。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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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相关规定: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应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或者实际投入使用。   2.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谓“验收手续”,应当是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手续,也就是常说的“质检站”。   3.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企业停产后对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征免。企业撤销后,对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对撤销后,如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的,应从使用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5.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的房屋,在办理验收手续前或未出售前出租的,自签订出租合同支付租金时间或实际取得租金之日起发生房产税纳税义务;出借的,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均有相关规定。   6.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判定“交付使用”或者“权属转移”或者取得“权属证书”,成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焦点。如果在没取得“权属证书”前进行装修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已将房屋(钥匙)交给购买人,购买人并未使用的,是否属于“交付使用”呢?对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1)从开发商的角度而言,签订了购买合同,将房屋的使用权(钥匙)交给购买者时即为交付使用。无论购买人是否使用、是否装修、是否办理“权属证书”,都应从开发商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纳税。   (2)如果购买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中约定了交付使用时间,应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但由于开发商原因未能如期履行的,应以实际交付使用权(钥匙)的时间为准。   (3)如果购买人在确定购买房屋时委托开发商进行装修,并统一结算价款,这时对购置人未发生纳税义务,待装修完成交付使用时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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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合同是什么时候签订的,按合同日期算起。公司出租房产税是12%,个人5%具体的根据当地相关部分定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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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确当天。”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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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用房产按固定资产70%的1。2%交是每年的三月与九月份申报! 租赁房产按租金收入的12%交是收到租金收入的当月申报! 房产税是一项财产税,应从取得产权证当月开始交纳!如果不按期交纳让税务查到后不但要补交还要加倍罚款及补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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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本税种一般由产权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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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二、企业房产税如何缴纳?个人房产税如何缴纳?很多人对房产税如何缴纳很不了解,现在要我们的专家来说说房产税如何缴纳吧。房产税,按规定应由出租方(房产所有人)来交纳。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我们要按国家规定的房产税缴纳时间的规定来缴税,以免引起很对的麻烦四、房产税缴纳方式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自1986年颁布实施,目前正在酝酿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房产税缴纳按年征收、分期。各地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略有差异,请咨询当地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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