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境内来沪人员在
1.持本人身份证 2.在本市有合法的居住场所 3.有正当的务工、经商理由
一般暂住证比较好办的,只要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以及3张照片到当区派出所免费办就行,如果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原籍派出所的证明。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
现在办理暂住证需要带2张1寸照片,身份证,及其你的住地或工作地证明就可以了。
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2、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3、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