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根据《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第二款之规定: 二、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以现行政策来看,“只认贷,不认房”,已结清的贷款,不作为现在申请商贷的考察条件。 1、前面两套房目前都在还款中,那么第三套购买是无法办理贷款的; 2、除此的情况按2015年3月30日新政执行: 2015年3月30日
你好,这个是不可以的,银行判断几次贷款是根据夫妻双方在银行的房贷记录而定的,就算是你有10套房子,但一次房贷都没有,那也算是第一次房贷。不管是否还清,你妻子已经有一次房贷记录,再贷款的话,就是二次房贷。目前银行的二次房贷
买第三套房子是不能申请贷款的。目前大多数的银行都不受理第三套房子的按揭贷款申请。所以,买第三套房不好申请贷款。虽然大多数地区的政策都不支持第三套房子的贷款申请,不过也有少数地区已经放松了限购政策,一些地区现在也能申请第三
第三套房也可以贷款。 在银行贷款政策上,如果以前的贷款已经结清,第三套房贷款首付也可以按第一套对待;公积金贷款对第三套房把握严格一些,首付应当六成以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