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公积金转移流程: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
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提取方式: 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申请人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 等,以及相关证明资料。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在通过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单位出 具的辞
⒈符合6-12项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 ⒉符合1-5项可提取额不超过该职工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办理按年(月)还贷提取应保留帐户余额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