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
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必须提供一定的证据材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查,具体程序如下: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单位报送中心,符合提取条件的,中心当场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到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破产企业职工没有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租房支付房租钱就可以提取出来。 凭租房合同、房租费纳税发票、身份证、公积金卡,去银行公积
提取方式: 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申请人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以及相关证明资料。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在通过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