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5号; 2、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事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仁生里38附近;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一)具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及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其它家庭成员户口迁入本市1年以上;(二)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低收入家庭1年以上;(三)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为降低房价,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目前情况来看,首批限价房规定:限价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以
广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