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一、杭州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六成。此前,二套房首付比例是七成。
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已全部还清;二套房面积在140方以下;杭州购房者购买余杭萧山楼盘申请杭州公积金贷款的,需要开发商在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方可申请。
银行的首付,权力不在地方政府。所以也只能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上小打小闹做点文章。尴尬的是,现在二套房首付七成,恰恰是,去年十二月,杭州市的”杭六条”,自己主动加上去的,现在骑虎难下了。
可以肯定的是,市公积金中心对二套房贷款政策做出的调整,是限购调整政策的配套,两者的调控思路如出一辙。限购调整政策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促使市场的成交活跃,纠正此前的改善型刚性需求一刀切的粗鲁,满足部分改善型人群置业的需求;但另一方面,一条主城区140方的界限,也把众多的投资客,乃至投机客排斥在外。公积金中心的这次调整,显然也是针对刚性改善型人群的二套房购置需求,满足这部分人群购置更大面积房子的需求。正是因为这部分人群此前的房子面积在140方以下,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不大,才有了换房的需求。降低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度,将降低该类人群换房的门槛。与此同时,仍然高达6成的首付,仍将起到防洪坝的作用,无论是投资还是投机,其运行的成本仍然不菲。
满打满算的话,公积金的额度是80万,这个额度对房价总价来说,相对来说比较有限,对现在需要买房的来说,并不能解决根基上的难题,从根本上说,这还是为了解决刚需的问题。不过,我认为这是组合拳信号中的一个,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对限贷的影响,从七成调整到六成,并不能有效的真正放开,还是可以抑制投资性投机性需求,无论是什么样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遏制投资投机类需求是主旋律。
二、二套房贷款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且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4、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3年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68平方米),并且符合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5、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二套房贷款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且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4、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3年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68平方米),并且符合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5、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杭州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放松房地产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房地产“分类调控”政策的要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近期国家及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要求,结合目前杭州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并汇总整理前期实施的房地产市场调整政策,10月30日,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杭州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涉及公积金政策、信贷政策、土地增值税征收、土地供应、配套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结构顶层设计和舆论宣传八个方面。
通知明确加大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对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要求完善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试点工作,扩大贴息贷款试点银行范围。
通知提出加快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鼓励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各商业银行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并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通知要求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服务。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及时受理清算申请,组织清算审核,同时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