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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委托提取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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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湛孟阳| 吉林| 69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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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条回答

回答数:59829 | 被采纳数:500

提取方法如下
该业务是指取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未清偿贷款本息前,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的方式,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将委托人及其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不大于上月已还款的金额,直接划入指定的账户内。

需要提醒的是,可申请委托提取业务的对象,是取得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职工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仍在中心,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缴存。配偶纳入同一套房屋还贷提取时,则必须和主借款人一起到中心办理委托提取关系人的增加。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刚获得贷款的市民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第一个月必须自筹资金进行还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次月收到银行提供的还款数据后,才会对市民上月的还贷金额进行划转,划转金额以账户余额为限且不大于上月已还款本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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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474332816
回答数:12320 | 被采纳数:9

为进一步减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装修'>成都公积金中心从2009年5月起开展委托提取协议签约工作。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通过与职工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形式,在职工每年偿还住房贷款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通过计算机系统将核定提取的公积金划入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免去职工排队,在单位、中心、银行之间往返办理提取手续等问题。·《越光宝盒》抢票 ·范晓萱成都歌迷见面会报名
· 援助意外怀孕少女 · 宫颈疾病恋上你怎么办 一、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条件 1、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2、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3、委托人(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需提供的资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2、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最近月份还款明细(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三、办理委托提取签约的方式1、职工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的同时签订委托提取协议。2、职工备齐相关资料直接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四、办理委托提取签约地点要办理委托提取协议签约的职工请到成都公积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委托提取办理窗口和各区(市)县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五、注意事项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2、委托人对划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应及时告知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3、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4、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在柜台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5、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在选择委托提取或柜台提取方式时,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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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数:56068 | 被采纳数:37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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