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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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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自住商品房、二手房及动迁安置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因企业改制、买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定时间(暂定三年)仍未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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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以取出,但是有前提的
4、你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5、带上户口页,去单位打个证明,就可以去几大国有银行的任意一家取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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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若你是商业贷款购房,可以在合同签订后凭以下资料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在还贷满1年后,可以每隔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上一年度房贷还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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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四、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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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先领取《失业证》,凭《失业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签发机构须异地签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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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的方法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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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还款满一年后持身份证(需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联名卡(无联名卡持单位盖章的《职工提取证明》两份)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近半年的还贷明细。(提前还款,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审核。 一年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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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是第一次提取的话得先激活(激活到发卡银行的哪个银行都行比如说招行一定得去招行)然后预约的时候一定要选发卡银行的指定提取点要不然不行。第二次取就不用了
在中行,招行,建行都行,预约时间在星期一到五,预约OK后到你预约的银行办理提取只能提取你交的那部分也就是5%,厂里交的那样5%不能取,注意一定要在预约的时间里去要不然过期不候的。
以上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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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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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必须缴满一年以上,且无欠款的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去取的情况下:(房主名、贷款人、公积金是本人的情况):1.身份证2.贷款合同、房子合同(可不带)3.公积金卡和期密码4.还款记录(还款的卡需要打交易记录/如果是存折直接拿去就可以)他人去取得情况下(只限爱人):除了上述的4样外,还需携带结婚证和爱人的身份证即可另外不需要单位出具证明,那都是以前的规矩了。注意:第4点还款记录,如果是银行卡的情况下,只可以本人拿身份证去银行窗口去打印。需要这个主要是因为,有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器有故障时,他们连接不上网,查询不到你的还款信息,所以才要求带这个。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是可以不带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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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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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全面上线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录入扫描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距离上次提取到账180天的,在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的情况下,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提交提取申请。
职工提交的申请经后台审批通过后直接转账,职工无需再前往网点签名确认。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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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郫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领张表格。2、拿着表格回单位盖章。3、拿着购房合同和买房收据(房管局开据的),身份证,单身或者结婚证,户口本,的原件与2份复印件再去郫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办理取款业务即可受理期限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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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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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到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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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西安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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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公积金缴存职员离职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外市户籍职工需要待单位为你缴存的最后一笔公积金到账后方可申请,本市户籍离职后须处于失业状态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1、外市户籍职员: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2、本市户籍职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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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自住商品房、二手房及动迁安置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因企业改制、买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定时间(暂定三年)仍未重新就业。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三条 职工在一年内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动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当地房产开发公司出示的商品房购买卖合同、交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已办理房照,可凭房照及复印件办理支取;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双方房产交易协议书、交易契税证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动迁安置房需提供动迁安置补偿协议和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 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凭离退休审批表或者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
第五条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第六条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死亡证明及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条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调往外市工作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或商调函、调令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到境外定居的,须提供境外国所在地的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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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三)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