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全国是一样的。就是个人和单位各负责8%,可以高于这个比例,但是不能超过16%。2015年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5582.9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最低分别为5%、最高分别为20%,单
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并且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
1、缴纳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00%。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单位按缴纳基数的32.4%―33.5%缴纳,职工个人按缴纳基数的11%缴纳。
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4038.00元。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六区分别为74.00元、四市分别为66.00元。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12113.25元,下限为2422.65元。以上价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年度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