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2、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 3、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
去要落入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明。去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出迁移证(提户口)。户口迁移需要证件: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落户原因证明(如就业、就学、结婚、调动等)、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第三章 户口迁移 第十四条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
户口迁移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找到你需要落户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这就证明有人会收你了,然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准迁证,该派出所会在电脑上调整你的户籍档案到你需要转入的派出所,并将户籍卡/迁移证交予你,你拿着这个证件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