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军队集资房产权处理工作,根据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1999]19号)有关规定,先就有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集资房产权处理的范围 (一)位于公寓区意外的集资房,不予退房,均应
集资建房的话是必须要获得当地的用地许可跟建设许可才可以建房,否则的话就是不允许的。
不是小产权,因为这房本身就不是小产权,属于单位廉价集体房。所以能有房本,但不能办土地证.以前的集资房,都是按单位为范围了.就是一个国有单位有土地但没有钱建房子作福利房,就向本单位的职工集资建房.想要房子的职工可以自己按一
买了就买了吧,没什么可怕,除非碰到拆迁问题!赔偿款的问题他们是跟集资建房者谈赔偿款,不针对你们个人!这就弊端。然后小产权建房者,在跟你们协商赔偿问题,只在拆迁或者政府征地的过程才会体现出来小产权的弊端。
最好不要买,有法律风险。尤其是在产权上集资房没有保障,学校盖公章没法律效应,因为它不是有资质的政府管理部门。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