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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1%给予补助;
2.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2%给予补助;
3.非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2.8%给予补助;
4.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2%给予补助。
5.购房时已享受财政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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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1.资格认定:高校毕业生填写《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携带在甬各级机关提供录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核,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其中市本级单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凭表按有关规定办理购房补贴手续。
2.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对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各级财税部门凭户口簿、学历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和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具的首套房证明,购房户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以后,办理补贴手续。
4.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即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市局契税中心负责征管区域内购房补贴资金的申报受理和发放工作,具体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区书香景苑及纳入市房产局直接发证的飞虹新村部分。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以属地原则由各地财政负担。考虑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因购房补贴政策财政压力较重,对市局契税中心负责办理的三区购房补贴,市级财政按实际补贴发放额的20%给予补助。
5.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止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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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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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心城区,补贴对象为在上饶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和二手房(含非住宅及其他转移登记)的购房对象,补贴标准为受益财政补贴购房者所纳契税的50%。
购买二手房提交资料:
1.《购房契税补贴审批表》(收原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
4.购房对象及卖房对象(及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
5.购房对象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
6.税费发票;
购买商品房提交资料:
1.《购房契税补贴审批表》(收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对象(及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
4.购房对象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
5.契税发票;
6.不动产销售发票;
7.商品房备案时间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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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 第一:对于刚需族永远是最值得期待的,因为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原来4.25%降到3.25%执行,每人能贷款40万,双职工的话最多可贷款80万,对于三四线城市来讲那可能是全额贷款。整个房贷下来,比商业贷款省个十几万的利息,一点问题没有,划算不? 第二:农民进城买房补贴,各地都在制定新政策,还包括各类人才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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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房商品房、二手房90平米以上的正规商品房,非商业地产,且在2016年12月31日在房管局网签的房子。
2、在西安稳定合法的工作,缴纳西安市社保1年以上。
3、以上两条是落户的条件,具体的户口迁入、迁出,还有按照当地派出所的流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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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销售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直管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含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的,给予所交契税直管区所得部分30%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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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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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只有这么多补助,已经不错了,国内谁补助你,以后经济危机过去,澳洲的房子还会涨上去的,现在就下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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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市房发[2005]109号)》规定:凡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2以上,成交价格在4290元/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可享受1.5%的优惠契税税率,否则按3%缴纳契税。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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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定不一缴纳房产契税也不一样,具体请查询地方国土局 缴纳标准:(地方规定如下,只适合广东地区房产计算)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税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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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销售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直管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含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的,给予所交契税直管区所得部分30%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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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1. 补贴对象
凡于我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规定期限内(自2014年11月21日起,截止时间视市场情况另行确定),在中心城区(除南康区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由市财政给予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 申请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三、办理流程
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一站式服务机制,受理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房产局1号窗口。具体申请契税补贴流程如下:
1、购房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房产局申请契税补贴;
2.市房产局在受理补贴申请并核实汇总后,提交市地税局核实;
3.市财政局根据市房产局和市地税局的审核情况审批后,将购房契税补贴款项具体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申请补贴所需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交材料:
①《契税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②买卖双方已签字盖章的《商品房认购协议》;
③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④房款付清凭证(正式不动产销售发票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预售款收据);
⑤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⑥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由购房人向房产部门申请,房产部门出具一式两份证明,一份用于缴纳契税,另一份用于申请契税补贴),并注明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及2014年11月21日起退房记录情况。
2.购买二手房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交材料:
①《契税补贴申请表》;
②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③房屋所有权证;
④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⑤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由购房人向房产部门申请,房产部门出具一式两份证明,一份用于缴纳契税,另一份用于申请契税补贴),并注明产权转移登记时间。
3.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供材料:
①《契税补贴申请表》;
②房屋征收协议;
③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④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以上申请契税补贴材料除《契税补贴申请表》和《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供原件审核,留存复印件。
4.出具家庭住房证明须提供材料:
①已婚的,须提供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
②已达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未婚证原件;
③已成年但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④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证明原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
⑤购买新建商品房,须带《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
五、关于退房有关情况的处置办法
1.关于已享受契税补贴后退房退税的处置办法
购买商品房后因特殊原因需退房退税的,由市地税局核对其是否享受契税补贴政策,已享受契税补贴政策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补贴再予以退还契税。
2.自购房契税补贴措施实施之日起,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有同类商品房(分住宅和非住宅两类)退房记录的,不得享受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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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市购房契税补贴规定
契税补贴力度:在宁波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
政策有效时间:2015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宁波市出台规定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宁波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2016年3月底,宁波又发布通知,将这一购房补贴政策截止时间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2017年2月,具宁波市财务局消息,如果市民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开具商品房交房结算发票或二手房产权登记受理,但是尚未办理契税购房补贴,晚在2017年6月30日前,都可以补办手续申领购房补贴。
二、契税补贴如何办理?
(1)2015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其所购商品房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开具交房结算发票或二手房交易已办理产权登记受理、但尚未办理购房补贴的购房户,可在2017年6月30日前补办手续,申领购房补贴。
(2)2015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在2017年以后开具交房结算发票的购房户,其购房补贴申请,原则上应在交房结算发票开具的半年内办理。
三、注意事项
因行政区划调整,原鄞州区购房户,若在2016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继续向鄞州区财政局设在该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若在2017年以后缴纳契税的,纳税在鄞州区地税局的,向鄞州区财政局申请办理;纳税在海曙区地税局的,向海曙区财政局设在该区地税局的窗口办理(地点在集士港镇)。
小贴士:宁波契税标准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对个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3%,对个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和个人购买非住房,契税税率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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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房屋面积低于90平方米的,首付不低于20%,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下浮10%-15%,个别银行利率优惠幅度可能更大,但最多是基准下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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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原籍为区农村户口且现具有区常住居民户口,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2.无宅基地、家庭未出售过住房、现无自有住房;
3.农村低保对象或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男女双方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只能有一方可以享受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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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公务员购房补贴标准是:
1、关于公务员住房补贴政策,国家相关部门就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及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科级以下60m²; 正副科级70m²;副处级80m²;正处级90m²;副司局级105m²;正司局级120m²;正部级220m²;副部级190m²。
2、公务员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根据职级标准缺额面积按2800元/平方米 (含配偶方合计)补贴货币。理论上讲,级别越高,可以获得的房贴越多。如果以科员为例,补贴标准每平方米2800元,其65平方米的面积获得18.2万元补贴。而正处最高能获得28万元的住房货币补贴。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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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可享受购房款总额2%的财政补贴;像我们重庆外人士购房者可以享受100元/平方的政策购房补贴补助,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都不一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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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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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房户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申请补助。
二手房购房户凭《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产权登记受理单、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申请补助。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至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结算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即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区书香景苑及纳入市房产局直接发证的飞虹新村部分,由市地方税务局契税中心负责购房补贴的申报受理和资金发放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设置购房补贴的受理发放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方便购买者办理。
可享受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只能任选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