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这个还是有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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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结婚了,婚后夫妻是共同财产,如果没结婚,房产证有你们两的名字,还是你们两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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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婚前所得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用不着公正,房产证上写着日期,与结婚证的时间一比较就知道了。 二: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的,最好是做个公正,因为现金属于种类物,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是谁的。 三: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进行其他投资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将此现金进行股票投资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主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否早于结婚证。有贷款的,对于共同还款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贷款,就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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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具体得看情况: 1、婚前首付买房,婚后还贷,此房产属于该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表示此房产是你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证上写你和你妈名字,表示此房产归你和你妈两人所以,但是婚后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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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如果夫妻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或亲友赠送给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这所房子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如果女方父母出自购房时有是给女儿的特别声明,这所房子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三,既没有夫妻的约定,又无女方父母出资购房时的声明,这所房子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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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原则上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赠与一人的除外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房屋登记在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属于夫妻一方的 原则上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赠与一人的除外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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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属于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据法律说明如果婚后办房产证署名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婚前买房婚后领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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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可以肯定的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前部分首付及还款部分,要考虑是哪一方出资,如为一方出资,则婚前部分属于一方所有。同样,房子的增值部分也要分为婚前部分增值和婚后部分增值,婚后部分的增值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部分的增值同样考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如果属于则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反之亦然。所以婚前按揭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还贷是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所有人应当给对方一半,剩下的贷款是房屋所有人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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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理由如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一人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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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看当时父母买房的时候,是属于送给你的,还是直接在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的名字,如果是送给你的,那就不算是共同财产;如果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的名字,那就算是共同财产。详细的建议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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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前男方已自己名义按揭的房子,现在房款还没有付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对顶得很明确,但并不是具体。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关于你这个问题,应该说这个房子即不能简单认为是男方的,也不能简单认为是女方的。处理起来相对比较复杂,实践中也有不同的方法。但总体上是这样的:房子婚前已经支付的部分是男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交的按揭款,不管是谁交的,都是共同的。所以,如果男方取得这个房子,应给女方适当补偿。而这个补偿并非是交按揭款的一半,因为还存在一个房子增值的问题。以上是一种方式而已,具体面谈婚后支付的款项部份是共有财产.如果婚姻有问题时可以主张一半的补偿.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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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在第二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为对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基本原则是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的权利以登记为准。如果上述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应当按照登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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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这个还是有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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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看当时父母买房的时候,是属于送给你的,还是直接在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的名字,如果是送给你的,那就不算是共同财产;如果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的名字,那就算是共同财产。详细的建议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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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规定   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   婚姻法新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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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算不算共同财产要看你拿什么钱去买,自己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夫妻两个人的婚后财产加在一起再平分。律师说的理论上是行的,实际上是不行。如果你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首付的话房子是你,但是还是要自己还,律师说要男方还就是想套死男方的 钱。但是家里不可能有几十万共同财产给你去买房(有的话立马就 离婚了,还买什么房),男的也不会这么傻帮你去还。如果你老公不上你的当话,你有基本没有证据证明你老公有多少钱的话或证明他把钱转走;你的钱就套死在房子上,那你要么把钱套回来,要么等房价贵了再卖。反正在你没有什么能力或证据之前,如果你去买房就等于帮银行赚钱。到时候还可能被你老公因此而利用,到时候你还要分钱给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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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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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算! 房子产群属于谁,就是看房产证登记人是谁, 你说的情况,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 夫妻俩有出资证明,可以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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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所知,婚后个人买房是算双方共同财产的。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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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的,却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过办理房产手续,确实需要出具婚姻证明以及获得配偶的说明,由于房产证是在婚后办的,常人以为这就是婚后财产,特别是没有出款的这一方,所以房管局这样问,就是为了避免做你的房产证,而使对方不满或觉得利益受损失,必须获得对方的承诺,说这是您个人的,这也是避免纠纷,需要你们夫妻自己核实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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