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已自己名义按揭的房子,现在房款还没有付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对顶得很明确,但并不是具体。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关于你这个问题,应该说这个房子即不能简单认为是男方的,也不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
你好 婚姻法规定: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
该房屋应属婚前财产,婚后你们共同还贷并使房屋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的话是可以写双方那个的名字的。可以到公证处公证,证明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