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证,房产证,契税证,银行贷款合同,银行抵押合同,以上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贷证明,本单位公积金提取报告单位盖章,本人公积金银行卡。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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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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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 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人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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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年度调整一次,单位在每年调整汇缴期为7月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填写好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基数和比例时使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无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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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公积金提取除提交以上基本资料外,还将根据提取的不同条件与情形,划分如下 (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自住房相关资料:   1、已办房产证 :   ①《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②购买本市一手房的提供《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购买本市二手房或外市住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未办房产证: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本市购房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外市购房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建造自住房相关资料:   1、房屋在建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房屋已建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翻建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修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退休提取相关资料:离、退休证(或离退休通知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相关资料: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   工作调离本市相关资料: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或调动介绍信原件。   户口迁出本市提取相关资料: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   出境定居提取相关资料:安机关批准单程出境的证明或其他相关的出境定居证明文件原件。   外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合同提取相关资料: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提取相关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相关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 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原件。   偿还购房还贷本息: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   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 该套住房报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有借款人 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资料:   1、本市户口已婚职工出示结婚证,未婚职工出示户口薄或户口登记卡(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2、家庭收入证明原件(本市已婚职工家庭收入包括夫妻双方收入,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的需出示未就业证明;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 项);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房租发票原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含二维防伪码的电子发票)。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提取资料:   1、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2、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结婚证原件(已婚的需提供此项);   5、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   6、继承人、受遗赠人名下在本市建设银行开设的活期账号。   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取相关资料:   【首次提取】   1、突发事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因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费用凭证;   5、重大事故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多次提取】   1、突发事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因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费用凭证;   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相关资料: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多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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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所知,2016年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有: 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 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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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的,属于同城行内转账,不收手续费。 (2)贷款银行为除建行外其他银行的,属于同城跨行转账,金融机构按每笔贰元的标准收取跨行汇款手续费,并在提取资金中自行扣收手续费。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逐月划扣服务失败,提取资金无法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逐月划扣金额标准的; (2)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到中心修改的; (3)目的账户状态异常的(注:办理了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提取资金将退回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储蓄账户,但手续费不予退回),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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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 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人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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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市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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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你是非本市户口离职,也就是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只要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和身份证等证明,就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果无离职证明,可以让单位人事把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住房公积金和管理中心。然后你带上你的身份证、龙卡或者存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如果是本市户口,就要到买房或退休之类的情况才能提取。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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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到银行拿张那些提取单,然后到你单位办公室盖章,然后拿住贷款合同复印那些有填写东西的页,然后到供积金提取中心办手续,其间要把复印件给他,买房合同和购房合同原件给他看,单位填的单给他。还有查存折有多少钱,你要提多少。然后他会给你一张单,你到银行把公积金存折和另外办理的卡给他,他就把钱转到卡给你了。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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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 4、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中心电话,可提供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缴存职工的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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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职工填写与提取类型相符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或《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申请证明表》(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以下简称相关表格);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和《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申请证明表》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 3、职工持相关表格及资料,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相关表格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相关表格,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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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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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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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北京地区的职工,如果异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提取手续时也没有针对非北京市户口的有什么特殊要求,和本市职工申请提取所需资料、办理程序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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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人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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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建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您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政策申请提取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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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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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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