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调整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倍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缴存余额在一万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对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成,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  三、停止向借款人收取期房阶段性担保费  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不再向借款人收取。  四、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0  六、成都籍职工回蓉购房可办理异地贷款  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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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的公积金现在是这样的,按照现在执行的政策,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调整后,这一时间将缩短为半年,职工可以更早的提出贷款申请,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职工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1日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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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借款人所需缴纳的贷款费用主要是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房产部门及评估机构按规定收取的工本费和相关管理费用。   3、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的,需要向中介公司缴纳一定的中介费用。   4、如个人不能提供合规的担保而需借助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须向担保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   5、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评估费用、担保费,贷款服务费及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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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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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硕士缴公积金1月即可贷款 硕士毕业的李恬与株洲一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打算把家安在株洲。近日她从获知一个好消息,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据悉,这一政策在湖南尚属首次推出。 本科生缴半年可申请房贷 根据株洲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住房贷款。为促进更多的人才来株洲工作,新政策对缴存时限作出调整: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硕士研究生、部队转业军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技师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员,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家、省、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8类人才,只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后,即可申请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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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从10月1日起,成都将实行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准备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要仔细阅读《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看自己如何才能有效使用公积金。    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最高可贷40万   《实施细则》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突出了“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按照新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果一名职工需要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那么他提出贷款申请时的上月账户余额需要达到2万元。据了解,目前成都市职工的年平均缴存额为1.31万元、平均贷款额为25.8万元。   在此之前,通过审议的成都市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五成   此次新办法中规定贷款期限为20年,首套房首付为三成。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同时,为了体现人性化原则,减轻临近退休职工的月供压力,《实施细则》对部分职工的贷款年限予以适当放宽,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借款人,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经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后,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须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二套房贷款现有住房面积须低于144平方米   贷 款范围明确为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购买在本市行政区域的普通住房,并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   《实施细则》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还增加了以下条款:除法定事由外,如果借款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借款人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50%;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新的提取管理办法针对目前骗提、套取公积金现象规定,骗取住房公积金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并告知职工单位,同时在一定时间限制其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提取业务种类增多使用途径更广    住房消费提取是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方式,今年1—8月,成都公积金中心为职工住房消费提取达到49亿元;近年来还陆续推出了重病提取、租房提取等业务。    在此次提取管理办法修订中,租房提取、重病提取被明确写入管理办法,同时增加了重大自然灾害提取业务,具体细则有待进一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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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上调至3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1.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3.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贷款金额与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   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   1.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2.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   3.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   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   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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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调整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倍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缴存余额在一万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对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成,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   三、停止向借款人收取期房阶段性担保费   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不再向借款人收取。   四、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六、成都籍职工回蓉购房可办理异地贷款   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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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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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房贷新政策:1.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租房提取公积金、调整贷款最高额度等新政策,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必须大于6成,2.郑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更是要求70%的首付款。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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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首要条件是连续缴纳12个月,以你在公积金中心首月缴纳时间计算。 2、没有最低余额计算。成都现在执行的是你账户余额的20倍,比如你这月贷款,你公积金余额(个人+公司)为5000元,那么你可贷款的额度为10万,每套房子最高不超过40万。 3、其他就需要你信用良好,收入稳定,银行流水这些。 4、之前成都之行的是外地人限购政策,外地户口需要在成都有1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可以买,现在传成都不这么执行了,外地也可购房,具体你要咨询售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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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可贷款额度和最高额度。贷款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规定:    1、可贷额度=职工夫妻双方计算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2、贷款额度不超过拟购建住房总价额的70%;    3、单方职工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拟购建住房总价额的50%;    4、按贷款总额计算的月还款额,不超过职工家庭月收入的45%;    5、贷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退休年龄内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总额的2倍 但是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是不可以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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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借款申请人户籍属外地的,需由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 4、在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8、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10、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二套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11、同意按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抵押、质押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12、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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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流程详解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 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 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注意事项: 1、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成。 2、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 首付款比例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期付款比例的规定是: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3、停止向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份(含户口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如为军人,只需提供军官证作为其身份证件,不需提供户口薄。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如未婚,请到贷款大厅公证处作相关声明; 3、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3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刷卡支付需提供POS单,现金支付需提供现金交款单) 5、夫妻双方(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资信状况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请在中心网站 www.cdzfgjj.gov.cn下载规定格式) 6、借款人在拟选择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个人储蓄卡卡面复印件,或带有存款账号的存折首页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所需资料,若您需要办理组合贷款业务,则各项资料需要再添加一份复印件。 收费标准 (一)担保费(成都市区及十四个郊县) 1、担保手续费:100元/户 2、担保服务费: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 收取的担保手续费和担保服务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服务发票。 (二)担保公司代抵押登记机关收取费用 此费用标准仅限于所购楼盘位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其他区市县楼盘以当地房管局标准收取。 1、预告登记费:80元/户 2、抵押预登记:手续费50元/户+登记费80元/户 代收抵押登记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代收款收据。 (三)公证处费用(市区) 1、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领证和抵押登记),收取公证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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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如下: 1、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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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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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公积金只要你缴存满一年就能贷40万,不过现在政策又有变化了,省公积金贷款只能是在大成都范围内缴存的才受理了,其外的不予受理,市公积金的话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 ×12(月)×贷款年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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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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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目前成都公积金可以用于买房、租房、装修。按正常流程准备好材料就可以去申请办理了。具体您可以去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咨询和办理,各地的执行政策不太一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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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商业贷款利率为5.65%,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 举例说明一下:贷款50万,贷款年限为30年,商业贷款利息为539024.42元,公积金贷款利息为333608.06元,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息相差20万左右。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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